发布时间:2020-09-21
****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及配套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磷酸及磷酸三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5770吨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3486吨磷酸)
自行验收公示
2020年9月6日,****根据《****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及配套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磷酸及磷酸三钙项目(一期: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5770吨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3486吨磷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0)第3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成立了验收组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9月2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工业园,企业投资3900万元,实施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5770吨四羟甲基硫酸鏻(THPS)、3486吨磷酸、5888吨磷酸三钙产品生产线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5770吨四羟甲基硫酸鏻(THPS)、3486吨磷酸;5888吨磷酸三钙项目生产线作为二期项目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1年委托江****研究院编制《****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及配套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磷酸及磷酸三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5月11****生态环境局****保护局)《关于****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及配套四羟甲基硫酸磷、磷酸及磷酸三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饶环督字[2011]122号)。
该项目于2011年6月开始建设,2015****环境保护局提出“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处理厂未建设完成以及**防洪治涝工程(防洪堤)未投入使用等原因,没有取得相关验收批复。根据2019年**省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企业需2020年完成环保验收相关手续。
2020年7月企业委托****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4.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一期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5770吨四羟甲基硫酸磷(THPS)、3486吨磷酸产品生产线,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建设内容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属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动: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环评里锅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实际建设变更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2、环评里主产品次磷酸钠生产过程中的亚磷酸钙作为原料生产磷酸三钙,实际建设变更为主产品次磷酸钠生产过程中的亚磷酸钙直接作为副产品出售。
3、环评里锅炉灰渣、锅炉废气处理渣综合利用,实际建设变更为无锅炉灰渣、锅炉废气处理渣产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管道重力流排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按照一企一管要求,纳入****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部分生活****处理站水解池,利用生活污水,在水解池中培养细菌,剩下的生活污水进入****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雨水按照一企一排口要求,排入雨水管网,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次磷酸钠烘干废气、磷酸尾气、THPS尾气、甲醛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次磷酸钠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磷酸尾气、THPS尾气经同一套水喷淋+旋风分离器+纤维过滤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密闭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THPS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
THPS过滤渣委托******公司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甲醛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处理厂纳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
项目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2个周期所测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项目次磷酸钠烘干废气旋风分离+水喷淋出口、水喷淋+旋风分离+纤维过滤出口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厂界各测点验收监测期间所测无组织颗粒物和甲醛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两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甲醛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大气、噪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之内。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示期: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1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