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1
****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验收公示
2021年7月30日,****根据《****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落址于**绿色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889号,企业实际投资1300万元,在提取车间99.45t/a中药提取物生产线基础上技改建设,建成后将形成500t/a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能力,其余外购。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申报了“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并于2017年8月15日由衢****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衢市工投集备案【2017】56号)。2018年4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8月29****环境局****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衢环集建[2018]57号)。项目于2018年10月 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变更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568万元,占总投资的37.8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变动:
1、车间无组织废气由原先的直排改为植物液喷淋处理后排放。
根据监测报告的结论,并对照原环保部重大变化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年产500吨中药提取物生产线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1)第2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1)本项目天然气锅炉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最大平均值为2.1mg/m3、<12mg/m3、77mg/m3,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
(2)厂区植物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两天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16.7mg/m3、19.2mg/m3,排放速率均值分别为3.57×10-2 kg/h、4.21×10-2 kg/h;臭气速率均值为283无量纲。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
(1)厂界四周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最高浓度分别为150μg/m3、0.032mg/m3、0.012mg/m3、3.43mg/m3、14无量纲。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制标准,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氨、硫化氢、臭气无组织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敏感点各测点2天所测环境空气的总悬浮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最高浓度分别为145μg/m3、0.011mg/m3、0.003mg/m3、0.99mg/m3、<10无量纲。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即总悬浮颗粒物≤300μg/m3;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即非甲烷总烃≤2.0mg/m3;氨、硫化氢、臭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厂区内废气:
该测点2天所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二)废水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出口废水中pH范围为6.6~6.7;各污染物最大日平均浓度为CODCr358mg/L、氨氮3.79mg/L、悬浮物23mg/L、总磷0.094mg/L、氟化物0.22mg/L、石油类2.21mg/L、BOD5122mg/L。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经计算,各污染物指标处理效率分别为CODCr81%、氨氮66%、悬浮物43%、总磷87%、氟化物56%、石油类76%、BOD578%。
(三)噪声
2天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dB。
****幼儿园、 ****学校、****党校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上碓村126号 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
(四)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的CODcr、氨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1年11月11日-12月11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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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