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6
****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2年7月20日,****根据《****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筹)位于**市贺村镇十里牌35-1号,企业拟投资1200万元,租赁******公司厂房4400m2空余厂房,建设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在2021年7月19****信息化局备案,并取得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2年3月公司委托****编制了《****(筹)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3月31****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查批复(衢环江建﹝2022﹞25号)。
企业于2022年6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0881MA2DL4LJ7A001U。
企业于2022年7月5****环境局**分局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通过审核,应急预案编号为:330881-2022-45-L。
该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1.1%。
(四)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项目实际建设中主要加工设备数量较环评减少一半,企业通过**生产时间、优化生产效率来保证生产产能。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20万m2中空玻璃、10万m2钢化夹胶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2)第20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两天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范围最大为7.4~7.7;CODCr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2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13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4.20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052mg/L;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值为1.2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7.5mg/L。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排口中的pH值范围、悬浮物、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即pH值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0mg/L;悬浮物≤400mg/L;动植物油类≤1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总磷和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即氨氮≤35mg/L;总磷≤8mg/L。
(二)废气
无组织废气: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测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高浓度分别为167μg/m3、150μ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分别为2.91mg/m3、2.89mg/m3。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浓度≤1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3。
(三)噪声
根据两天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
(四)总量控制
项目排放的CODcr、氨氮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2年7月26日-8月26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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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