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年产2.4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10月1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2.4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是专业从事新型建筑材料“虎塔牌”TOR 混凝土外加剂系列产品、“老虎山”牌砂浆干粉系列产品、SCA 水泥高效助磨剂系列产品、防水材料系列产品和新型混凝土功能性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江**兴工路18号。为了混凝土外加剂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拟在原有厂区内拆除部分老旧厂房和仓库,**一幢甲类厂房和一座仓库,新增建筑面积 7500 平方米,新增部分设备,改造原有生产线,**三废处理装置及其配套共用工程设施等,实施年产 2.4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0年6月16日,****信息化局对本项目出具了《**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020-330881-26-03-140031);企业于2021年9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年产2.4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2月13****环境局**分局对本项目出具了《关于****年产2.4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建[2021]47号)。
企业于2022年6月7日变更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3.1%。
(四)验收范围
项目批建规模为年产2.4万吨混凝土外加剂,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与环评及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企业投料粉尘处理工序未安装二级水喷淋装置,而是将投料粉尘与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 环评中未提及冷却塔,实际在冷却工序中有一台冷却塔进行作业。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试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其中试验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与地面清洗废水(含各废水中污泥)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聚合生产工序,不外排;
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清洗等工序,不外排;
循环冷却用水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反应过程工艺废气、计量罐小呼吸废气与食堂油烟。
投料粉尘与反应过程工艺废气、计量罐小呼吸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反应釜、机泵等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四)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破损的丙烯酸包装桶、完整的原料桶、废编织袋)、检验废物、废机油与生活垃圾。
其中废包装材料中破损的丙烯酸包装桶与废机油委托****公司处置;完整的原料桶由厂家直接回收利用;废****回收部门;检验废物由企业内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建有危废暂存间(约20m2),地面采用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有警示标识和标签。
(五)环境应急措施
企业设有900m3事故应急池和400m3消防水池;2022年7月26日,企业更新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30881-2022-5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年产2.4 万吨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2)第30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的生活废水中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类、BOD5污染物浓度及pH范围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二)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设施出口所测的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二级标准;丙烯酸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表1中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丙烯酸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计算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出口两个周期所测废气中油烟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排放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丙烯酸排放浓度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要求;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级)中的新扩改建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排放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Cr、NH3-N、颗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结论
根据环评及批复,现场调查,审核验收监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
公示期:2022年10月14日-11月14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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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