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金龙再生****公司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2023年2月9日,**金龙再生****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建设单位)、******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金龙再生****公司位于**省**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原名龙****公司,2014年11月更名为****公司,2019年12月再次更名为**金龙再生****公司。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包装用纸、包装纸片(箱)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瓦楞纸、复合原纸、纱管纸、轻涂白卡纸、污泥衬板纸(又名“灰板纸”)等。公司位于**省**市**县湖镇镇。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自身品牌和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投资1350万元购置涂布机、卷纸机等生产设备,在原有厂区建设年产6万吨灰板纸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21年6月23日获****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2106-330825-07-02-492442);2021年12月企业委托****编写了《**金龙再生****公司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2月23****环境局**分局以《关于**金龙再生****公司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批复:衢环龙建[2021]97号。
项目于2022年1月20日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企业于2023年1月16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号为:913********627979L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3.6%。
(四)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6万吨灰板纸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项目,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存在以下变化:
1)环评中****处理站污泥产生情况,实际污泥产生后送金怡热电焚烧处理。
对照《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金龙再生****公司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23)第5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指标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苯乙烯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3-1993)中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的要求。
项目厂区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区污水总排口中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苯乙烯、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总量控制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
四、结论
**金龙再生****公司年产6万吨灰纸板单面涂布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待相关问题整改合格后,项目方可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3年4月27日-5月27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金龙再生****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