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5
****年产90000 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 套注塑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6月21日,****根据《****年产90000 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 套注塑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批复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3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04年,位于****市****工园区霞光路10号,厂区占地面积6437m2,总建筑面积4800m2。实施产能为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由于企业成立时间距今较久远,公司成立时的立项相关资料已遗失,2018年 11月27日****出具了企业生产情况说明,****开发区双港管委会确认盖章。企业于2019年2月委托****编制了《****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3月15****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备案文件(柯环建[2019]16号)。
项目2020年5月28日办理排污许登记,登记编号:****。
3. 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0.3%。
4. 验收范围
企业实际建设产能为为年产 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生产线,达到环评设计产能,因此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生产设备变动。实际注塑机由6台变更为5台,干燥机由3台变更为2台,不影响产能。
2. 废气处理设施变动。注塑废气由无组织废气排放变更为有组织废气排放,新增注塑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增加了VOCs去除效果,减少了排放总量。
3. 固废中新增废活性炭和含油废边角料。
4. 环评中注塑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实际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白沙溪。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胶黏废气、注塑废气、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
金属粉尘、焊接烟尘、胶黏废气、破碎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注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车间各类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废皂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含油废金属屑。
废皂化液、废机油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定期更换和处置(无暂存);含油废金属屑经沥干静置无滴漏达到豁免条件后委托至**市集鑫****公司利用;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本项目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330802-2024-014-L。
(2)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3)本项目无大气环境保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中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项目厂房门口非甲烷总烃的一小时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各测点两天所测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左岸公馆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左岸公馆小区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 2 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相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做到**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年产90000 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 套注塑件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以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断完善废水和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废气监测,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加强暂存库规范化管理,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5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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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