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吉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4-11-29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
****关于**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西政发〔2024〕37 号)收悉。****政府授权,****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县吉强镇夏大路村、马建乡台子村、马建村、周吴村,马莲乡陆家沟村,**镇**村、范沟村,兴**韩垴村、**村集体所有农用地1.2162公顷(其中耕地0.8663公顷)转用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县2024年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本次批准转用的土地仅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建设不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宅基地建设要做到全过程监管,应按照批准的面积、四至和****基地建设住房,确保房屋质量安全。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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