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朱云公寓5-2号商铺等2宗资产再次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23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区朱云公寓、建国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朱云公寓5-2号商铺 | 1 | 70.18 | 10036 | 5018 | |
2 | **区建国路17-8号铺面 | 1 | 26 | 6578 | 3146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包含在三年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所有标的均处于**市**区内,区域内路网密集,交通便利。区域内有数条公交线路经过,区域环境较好、人口密集、车流量大、商业氛围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设施配套齐全。 | |||||
租赁用途 | 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830106H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王俊安 经济类型:****公司(国有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对**市**区朱云公寓5-2铺面等6宗资产分别招租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6、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8、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市**区朱云公寓、建国路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 2024年12月23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2月23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朱云公寓5-2号商铺 | 12月10日9:00 | 12月24日9:00 | 50元 | 120秒 |
2 | **区建国路17-8号铺面 | 12月10日9:00 | 12月24日9:10 | 5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8038 陈先生 ****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省**市**区****二街政务****省政府****中心大楼北侧)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