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民 |
村庄规划 |
2024-09-12 15:01:55 |
**县洪铺镇 |
2024-09-12 15:01:55 |
**县洪铺镇 |
【批后公告】《**县洪铺镇**村、冶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县洪铺镇**村、冶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3年9月11****政府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冶塘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785.5986公顷(其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4.1991公顷,村庄总面积789.7977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县乡村生态农业发展示范村、安**县近郊城市服务片区、洪铺镇生态康养休闲观光度假区。
发展目标:依托区位交通优势,积极发展服务城镇、**农村的特色产业;以绿色有机循环农业(粮油)为根本;以智慧农业为特色;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智慧乡村。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冶塘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村、冶塘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14个、稳定型30个和收缩型1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村、冶塘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311.2476公顷调整为298.3079公顷,减少12.9397公顷;林地由277.5537公顷调整为274.7851公顷,减少2.7686公顷;草地减少0.4999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13.5389公顷调整为13.9074公顷,增加0.3685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79.7481公顷调整为73.2907公顷,减少6.457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由0.0000公顷调整为2.7070公顷,增加2.7070公顷;工业用地由2.3239公顷调整为1.2321公顷,减少1.0918公顷;留白用地增加2.1133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51.5391公顷调整为49.4871公顷,减少2.0520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立足于现有农业基础、旅游基础,以传统农业为基石,以乡村旅游为突破点,以“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为核心,促使乡村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打造集高品质农业生产、特色乡村旅游****示范区。
规划形成规划产业形成”四区“的村庄产业布局,分别是:高质量林业种植区、高产农业种植区、生活服务核心区、特色种养片区。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农房改造、道路交通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6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19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98.018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7.249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无园地。
3.林地
本村林地247.785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266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
本村湿地0.3652公顷。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3.907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73.9403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132公顷,主要用于教育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2.7070公顷。主要用于商业民宿、农家乐和休闲娱乐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1.2321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仓储用地
本村无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52.3248公顷,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4.3411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通信、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