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云润招字HW 2024-165
项目名称:****2025年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1.7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1.7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大队和应****中队营区(**市**区)、****中队营区(**市**区)、特勤大队营区(**市)、石林中队营区(**市石林县)、禄劝中队营区(**市禄劝县)供应一日三餐所需粮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水产品、冻品、干货、牛(酸)奶、调料等主副食品。所配送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食材数量供应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有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所赋验证码及查询截图,未赋码的需作出相关说明,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需对查询截图真伪性负责,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或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①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西福路中**海春风小区3幢101号)。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西福路中**海春风小区3幢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货地点:********大队和应****中队营区(**市**区)、****中队营区(**市**区)、特勤大队营区(**市)、石林中队营区(**市石林县)、禄劝中队营区(**市禄劝县),包括将货物搬运至采购人指定点并堆放整齐。
2、交货期限:原则上每天配送一次,于前一天18:00分前下单,次日07时30分前将送达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食品验收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5、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时报统一优惠率/下浮率(在双方确定的配送价格的基础上下浮),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缴纳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2〕19 号)》《(财库[2020]46 号)》。
(2****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3)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渔浦路 868 号
联系方式:宋助理, 0871-****2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福路中**海春风小区3幢101号
联系方式:施艳 黄涛 王德琨 杨涛 屠雅文 潘雯,0871-****3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艳
电 话: 0871-****3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