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0】
2025年度**经开区西片区小型工程(市政)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经开区西片区小型工程(市政)(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开发区。
2.1.2项目规模:2025****开发区范围内小型零星的市政公用工程(土方除外)。以沈海高速为界以西,预估全年度单独零星工程累计约34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
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及时间以招标人安排为准,在服务期限内工程概算费用已达合同价,原则上不再安排工程实施。
2.1.4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市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业绩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3.5.1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内容包括:
A.《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专业工程分包备案表》;
B.施工合同;
C.竣工验收证明书;
D.施工合同证明材料,即:施工许可证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说明:1、使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信息的,须提供“施工合同归集列表”页面截图,截图中须体现施工单位名称(用户名称)、工程名称,且处理状态须显示“已归集,已抽查”。2、使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的,须提供 “合同登记信息”页面截图,截图中须体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且数据等级为C或以上,数据等级为D的业绩不予认可。3、截图中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业绩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需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所承担的业绩。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6时整(**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相应时间内持企业CA进入“****交易中心-**分中(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3002/changshu.html)”的“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下午13:30(**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8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本工程执行常新管发201233号《****管委会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制度的暂行办法》文件,若有发生列入黑名单记录范围的情况,将被列入碧****开发区黑名单。列入碧溪街道、****开发区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的单位禁止投标。
9.10入围方法:当投标人数量<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2、当3家≤投标人数量时,则全部入围进入评审;
9.11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徐施洪
电话:0512-****9869
地 址:**市三环东路8****装饰城1幢A4016
联系人:邬晓霞
电 话:0512-****7888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2.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