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地仟佰居位于**高新区****、**路东,权属单位为******公司,中心坐标为东经119.493°、北纬35.461°,四至范围为**新村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盛世家园。根据《土地勘测定界图》,总占地面积为26767m2,原权属单位为新村,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农用地—耕地(旱地)1463m2、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25304m2。
根****服务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1********0021号),华地仟佰居规划为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等规定以及《****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应当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公司)开展华地仟佰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成立了“华地仟佰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小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文件,对该地块及邻近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检测、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调查单位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地块内为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上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
2、本次调查地块的周边1km范围内主要是村庄、居民区、工业企业,无加油站,不涉及特殊工业企业,不涉及规模化养殖等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排放和处理处置。本此调查地块的相邻地块和周边地块上潜在污染源和对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3、调查过程中,对地块使用者、政府管理人员及地块周边区域居民等进行了访谈调查,访谈调查内容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结果基本一致,三者之间基本能够相互印证。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快筛数据等分析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