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易涝积水点等关键部位智能终端感知设备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城市易涝积水点等关键部位智能终端感知设备工程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3、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3日(远程异地评标;主场:**县;副场:**)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1标段
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建工****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施工:****9020.00元(费率99.55%),设计:197109.00元(费率99.49%)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东洋
注册编号:豫241****16191
地址:****卫生院内
2标段
中标人:******公司
投标报价:192060.00元(费率0.97%)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6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项目总监:张冲
注册编号:****7306
地址:**省**市**县**镇**路15号院
三、评标专家名单:
赵学彬、王驷猛、谢永霞(副场:**)、李彦东(副场:**)、李振华(招标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标段设计代理费为3350元,施工代理费为125796元,2标段:3265元,由中标人支付。
五、结果公告期限
未中标原因详见附件,本次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8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紫气大道东段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82****1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大道与**路交叉****中心3号楼9层
联系人:侯李平
联系方式:159****5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李平
联系方式:159****5759
附件下载:**县城市易涝积水点等关键部位智能终端感知设备工程
招标文件-1标段
招标文件-2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