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丰和大楼3号店招租项目
项目概况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10点10分(**时间)在**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908号**供销丰和大楼3号,对**供销丰和大楼3号店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供销丰和大楼3号店招租项目
3.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4.项目概况:地址位于**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908号**供销丰和大楼3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40.59㎡。
项目名称 | 招租店铺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供销丰和大楼3号店招租项目 | 3号 | 40.59㎡ | 12个月 |
说明: 1.租赁价格底价为142元/㎡/月,最高限价为213元/㎡/月,谈判时公开租赁底价与最高限价,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和高于最高限价; 2.租赁期为12个月(2025.1.1—2025.****.31)。 3.付款方式为:押三付一。 4.租赁期内,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5.水电费向****支付,其他费用由租赁方向各主管部门、单位支付。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单位或承租个人近三年未逾期款项,****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或近三年未逾期款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承租单位或承租个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之一的;承租当日上述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承租公告发出日之前一年内在****管内无项目竞商或合同履约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串标、围标、弃标、提前解除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等)。
4、过往承租过****资产并有转租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招租报名。
5.申请人须缴纳相应的承租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银行:****银行**昌东支行,账号:360********900001023,户名:****),缴款单备注栏须注明“****保证金”未成交者招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保证金(不计息)。
三、报名时间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
3.方式:缴纳承租保证金后请携带有效证件(营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参选报名)于2024年12月17日17点30分(**时间)前办理承租报名登记手续,现场需签署《承租人承诺书》。
四、招租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点10分(**时间)。
2.地点:****(**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
五、公告期限
1.自本招租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
六、报价规则
1.报名家数不足两家本项目将失败,并择日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2.在招租现场时,意向承租人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与招租人进行谈判。
3.响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申请人应将响应报价文件封装在密封袋中。未密封的,将不予接收。
(2)响应报价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
4.确定中标人:资格要求均能满足且报价最高并受招租人认可者为第一承租候选人。
七、承租人须知
1.承租人应事先仔细去现场查看此招租房屋,承租人一经应价,即承认房屋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招租谈判过程中,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法律责任。但当其他承租人有更高应价或招租人不认可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需继续报价。直到承租人的最高报价经招租人认可无异议后,经主持人三声报价无人举手继续加价,即确认第一承租候选人。
3.招租现场将记录每一轮各承租人的报价,并现场签字确认。
4.若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承租人存在违规行为:
①承租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②承租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承租人之间约定部分承租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承租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承租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⑤承****集团、公司、直系亲属的;
⑥不同承租人的招租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不同承租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出现上述客观事实结果,无条件视为违规行为;如若承租人出现违规行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和中标资格,并将其招租保证金全部扣除,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三年内不得参与****任何的采购买卖活动。
5.若由于中标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或发现中标人出现违规情况,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将其招租保证金全部扣除,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依次重新确认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租。
6.本项目的招租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由中标人在招租后3个日历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路1020号**供销大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0791-****795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详细地址:**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109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9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1****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