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业主自筹及其他资金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古路镇、**镇、**镇等25个城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县**、古路镇、**镇、**镇等城镇,对25****处理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新改造机械格栅机、潜污泵、风机等设备设施,****水厂厂区内使用年限较久的机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处理厂的生物池、一沉池、风机房、污泥暂存区、污泥脱水区、消毒池等老旧建构筑物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7864.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590.5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1)2)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6楼 | 地址: | **市**县**街道竹枝路827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颜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9****7394 | 联系电话: | 135****86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34338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87711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3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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