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车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只收现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只收现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只收现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只收现金)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3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3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车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磋商。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服务内容:为****提供5台7人座小型普通客车。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4)项目预算:53.3万元,本项目最终按实际采购量确定。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最高限价:53.3万元,根据实际用车情况,按季度结算。
7)服务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的指定地点。
8)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9)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行业。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服务”一栏内查询);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4年 12 月 11 日至2024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同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下午13时30分
5、磋商地点:**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6、其他说明:
1)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7条。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区沔北路299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9****0328
采购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 系 人:柴鹏晖
联系电话:137****8415
电子邮箱:****@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沔北路29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139****0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 137****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 137****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