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12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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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杨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区**区**县 | **** | **君邦****公司 | 项目在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和路径范围内建设。建设内容:(1)**杨亭220kV变电站**工程:**杨亭220kV变电站,主变户内布置,本期**主变1×240MVA,配套建设相应无功补偿等装置;(2)洋中变~**变2回线路脱开**变改接入杨亭变工程:**线路折单长约7.6km(**双回线路路径长约3.8km,其中架空线路长约0.6km,电缆线路长约3.2km);(3)**变~南门变线路改造为**变~杨亭变~鹤林变~南门变线路工程:①**~杨亭段:**线路路径折单长约8.46km,改造线路路径折单长约1.3km;②杨亭~鹤林段:**线路路径折单长约4.06km,改造线路路径折单长约8.2km;③鹤林~南门段:**线路折单长约0.3km(双回电缆线路长约0.15km);(4)扩建220千伏鹤林变220千伏杨亭III,南门III出线间隔:本期在鹤林220kV变电站扩建杨亭III,南门III出线间隔,共4个;(5)间隔改造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3变电站围墙建筑物应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0.1mT控制。4主变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室风机进排风口等产生噪声的设施应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同时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5变电站营运期少量生活污水严禁外排。站内须配套变压器事故废油收集池。废铅蓄电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应由厂家回收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6严禁施工弃方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涉及生态红线区域严禁设置施工场地弃渣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生态红线区域内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