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花园小区物业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高新区****花园小区物业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城南街道)新桃路333号。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2857 平方米,****商业城镇住宅 。地块容积率1.54,建筑密度27.92%,绿地率 30.001%,本次**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0880.12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5304.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301.4平方米, 住宅总户数247户,停车位273个,其中地面187个,地下车库86个,非机动车车库860个。
以上数据均由规划设计图统计所得,最终结算面积以权威部门按有关规定测定测算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至施工现场,勘察招标项目物业现场,了解项目具体详情。
2.1.3合同估算价:约102.7611万元。
2.1.4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高新区****花园小区物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上岗证、物业经理证,不得在其他服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且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4年12月3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1月1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磨头镇卓吾南路99号
联系人:水爱平
联系电话:152****3891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大司马路惠政新村A区
联 系 人:徐海燕
电 话:180****9056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