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集团****公司****煤矿关于1181(1)工作面安全辅助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煤矿关于1181(1)工作面安全辅助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集团****公司****煤矿
环评单位:******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30日
项目概况:****煤矿关于1181(1)工作面安全辅助钻井工程位于**省**市**区泥河镇境内,项目临时占地面积约22965m2,本项目设计4个钻孔,钻探工程量3855.2m,****煤矿开采过程中,为提升工作面安全生产水平而进行的辅助性工程。本项目设计布置4口钻井,钻井沿工作面回采方向布置。该临时用地为主体工程勘查区域,本项目临时占地为表土剥离堆放场、运输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工棚及临时办公用房。工程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
本项目已由**市****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和方案,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特点,现场围挡应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临时建设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钻孔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强设备及人员操作管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钻井泥浆暂存于废浆池,待钻井结束后****公司收集后外运处置;钻井岩屑暂存于砂池中,待钻井结束后自然风干后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井场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依托附近居民区垃圾桶和井场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行表土剥离,放在专门的表土堆放区,表土堆放区应设置截、排水沟、苫盖等措施;车辆不得随意在施工区范围行驶,其他作业控制在场地范围内进行,不占用本项目临时用地外的其他区域;施工结束后按照复垦方案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剥离的表土回填,恢复原有生态环境功能。项目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联系方式:传真:0554-****180电话:0554-****180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三楼****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