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南康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镜坝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对**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9日。
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031
通讯地址:****807室(**山路8号)
附件:《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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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或(kg/a) |
**区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处理厂项目(二期)入河排污口 | **市**区镜坝镇联民村石海组河段左岸(东经114.727566,北纬25.708650) | 工业污水 排放量 547.50万t/a | 连续排放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8-2002)一级A标准,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化学需氧量:50mg/L 氨氮:5mg/L 总磷:0.5mg/L 氟化物:1.0mg/L 悬浮物:10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10mg/L 氟化物:1.0mg/L | 化学需氧量:273.75t/a 氨氮:27.38t/a 总磷:2.74t/a 氟化物:5.48t/a 悬浮物:54.75t/a 五日生化需氧量:54.75t/a 氟化物:5.47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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