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郦都大道南侧、**路两侧区域(西二区)地块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10 17:49 至 2025-02-08 17:49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97162.99 | |||
工业活动历史 | 至今 | 活动历史 | 无企业生产 | |||
地块规划用途 | 商业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 湍东镇郦都大道与S249交叉口东南 | |||
经度 | 111.813856 | 纬度 | 33.04668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11 至 2024-12-2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哲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3982 | ||
钻探单位名称 | ||||||
无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6****3982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杨玉康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99****299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镇渚阳大街82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郦都大道南侧、**路两侧区域(西二区)地块位于**市**县 湍东镇郦都大道与 S249 交叉口东南,四至范围为****路、南至农田、西至 S249 、北至郦都大道,地块面积为 108062.23m2(合 162.09 亩),中心坐标东 经 111.****55815 ,北纬 33.****81373 °。 根据《****政府关于**县 2020 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 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0]827 号)、《****政府关于**县 2020 年 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宛政土[2021]6 号)、建设项目 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可知,地块原属湍东镇罗岗村集体,用途为农用地, 2020 年 12 月 30 日由国家征收作为建设用地。根据**县郦都大道南侧、** 路两侧区域(西二区) 区域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可知,现**县郦都大道南 侧、**路两侧区域(西二区)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97162.99m2 ,合 145.75 亩)、道路用地(10899.24m2 ,合 16.34 亩)。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四周设有围挡,地块内杂草覆盖;地块东**有 约 4m 高堆土,根据访谈可知,该堆土为北侧正联房产在建小区挖土,均为农 田土,不涉及污染土壤堆放。地块西北部有少量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地块 其他区域为未利用状态。踏勘期间未闻到异常气味,未发现其他工业性质固废, 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 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道路、村庄、小区、学校、加油站、砖厂、 医院等。农田施用的肥料主要为复**和有机肥,未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农 田灌溉水来源于地下水井。经污染识别分析,周边历史状况对调查地块土壤环 境不会造成影响。此次调查共布设了 8 个快检点位(包括 2 个对照采样点), 检测结果表明:土壤快速检测因子除镉、汞未检出外,总铬、砷、铜、铅、镍 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各元素浓度均在《**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 ****研究所,邵丰收、周皓韵,1996 年)浓度范围内,砷、铜、 铅的快速检测浓度范围与对照点检测结果相比无显著差异;总铬和镍的快速检 测浓度最大值与对照点结果相比略高,考虑土壤的异质性,该差异可接受。地 块内土壤快速检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对照点检测结果无较大差异。XRF 、PID快速检测,辅助印证地块内土壤环境无污染。 综上,**县郦都大道南侧、**路两侧区域(西二区)地块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的相关要 求,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认为:**县郦都大道南侧、 **路两侧区域(西二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 污染的来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足目前规划用途的开发需求,无 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