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 ||
****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 ||
2024-12-10 17:46:33 |
****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评标报告
(1)工程名称:****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市**街道华兴路
(3)建设单位:****
(4)招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
(6)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6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7392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约23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80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3.5,绿地率≤35%。拟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住宅,地下车库等,拟建保障性住房约176套(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7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设计总工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④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580日历天,计划2026年10月31日完工。其他: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约11719.89万元,投标人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限额设计。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10)招标范围:****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1)含各专业方案设计(不少于3个比选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消防、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园林景观、室外综合管线图、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含所有户型包括镜像户型室内装修设计以及施工图和部品深化图,及公区室内装修设计等)、销售中心、物业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托老所以及样板房硬装设计、泛光照明及亮化、标识标牌导视系统、门窗及幕墙、绿建及节能设计(需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海绵城市(含中水)、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须保证与用地红线外道路、各引入点顺接)、车位划线、BIM建模(根据项目需求)、电子报批、**分析、隔音屏(如有)、低碳设计、空间场平图、防洪论证(如有)等;2)需提供相关资****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3****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上述设计内容中的部分特殊专业(如燃气、高压变配电****政府****设计院配合(包括设计或审核出图)才能完成,则仍由设计人对设计成果的技术及质量总体负责。
(2)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
(3)工程施工:1)建筑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白蚁防治工程、隔音屏工程(如有)、车位划线工程,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2)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概预算编制、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②协助办理**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它配套相关报批等,直至取得工程合****政府批准文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协助办理竣工结(决)算,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④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3)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4****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4);
(2) 参加投标单位共5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5家。其中,系统自动资审显示:****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体【****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体【******公司】、从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从体【**建青工程****公司】、从体【东****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公司从体【中建八局****公司】、****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体【中建五局(东****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只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要求,对联合体从体不作以上要求。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现场确认,上述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人工通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家,未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时间截止,未收到投标人提出异议。
(5)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6)本次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15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7)收标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1)入围筛选会时间: / 。
(2)入围筛选会地点: / 。
(1)评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5时00分。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15)。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本项目设立9****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6名专家于2024年12月03日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于2024年12月03日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工程局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3 | ****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东****公司 |
4 | 中建****公司,中建八局****公司 |
5 | ****公司,**建青工程****公司,东****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评审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的事项纪要。
本项目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投标文件技术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技术标暗标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 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1-2(投标文件商务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商务标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分: 30分; 商务评分: 70 分(含价格评分 60分);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条款号:2.2.2技术标评审标准(3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1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1 | 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流程的顺畅程度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大纲 | 1 | 评审内容:项目总体管理思路的清晰性,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 | 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 | 设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 2 | 评审内容:设计管理目标是否明确,设计质量、进度、变更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设计方案 | 4 | 设计方案评审内容: ①项目理解与设计条件的科学性、合理性; ②与区域建筑及开放空间关系的科学性、合理性; ③设计重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例清晰性; ④整体造型与建筑风格的科学性、合理性; ⑤文化与立意是否充分体现建筑的地域性、时代性; ⑥分区与流线的合理性; 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3 | 成本管控 | 成本管控措施 | 4 | 评审内容:成本管控目标是否明确,成本管控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材料的经济适用、品牌选择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工程 采购 | 项目采购管理及进度计划 | 1 | 评审内容:采购管理原则是否明确,机构设置是否齐全,采购验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计划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进度控制措施。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 2 | 评审内容:采购质量控制职责是否明确,质量控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各项采购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5 | 工程 施工 | 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 | 2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2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及保证措施 | 2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2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6 | 配合 方案 | 监管配合方案 | 2 | 评审内容:业主、监理等监管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主要监管配合措施的到位程度。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 | 2 | 评审内容: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7 | 重难点分析及保证措施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2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技术部分页数 (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3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部分得分扣减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3
条款号:2.2.3商务标评审标准(7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纳税信用情况 | 2 |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连续五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得2分;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注:①需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在“****总局”网站(http://www.****.cn/)查询纳税信用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截图,否则不得分;②时间以证书或截图上的时间为准。③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2 | 投标人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质量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的,每个得1分; (2)获得省级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1分; 注:①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 奖、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各省级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奖项(如金匠奖、长城杯、詹天佑故乡杯)等。颁****政府、建****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4 | (1)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一项总建筑面积≥ 1.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复印件;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施工业绩,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④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是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负责施工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一项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中标通知书或审图合格书(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等证明材料。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设计与其他内容(如勘察、咨询、施工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投标人必须是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负责设计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④若设计方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设计方的牵头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2 |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1)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复印件;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岗位以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为准。 |
技术负责人: (1)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 1分。 注:①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复印件;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岗位以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为准。 | |||
5 | 价格 | Y= 6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丨Gn-T丨*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合格的投标文件中,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不含价格)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公司,应提供****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50%。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最终综合得分汇总及排名如下: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公司,**建青工程****公司,东****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2.94 | 通过 | 10 | 59.89 | 92.83 | ||
2 | 投标单位2 | ****工程局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23.68 | 通过 | 10 | 59.83 | 93.51 | ||
3 | 投标单位3 | ****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东****公司 | 通过 | 25.5 | 通过 | 10 | 59.82 | 95.32 | 3 | 定标候选人 |
4 | 投标单位4 | 中建****公司,中建八局****公司 | 通过 | 25.66 | 通过 | 10 | 59.88 | 95.54 | 2 | 定标候选人 |
5 | 投标单位5 | ****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26 | 通过 | 10 | 59.9 | 95.9 | 1 | 定标候选人 |
以上结果依据本评标报告附件得出。
1、****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定标候选人:****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五局(东****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建****公司,中建八局****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详见评标报告附件。
无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