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备案号 | 2411-441704-20-01-****494(按发改部门立项项目代码或备案号填写) | ||||
投资项目名称 | 绿美**寿长河片区生态产业发展项目(按发改部门立项项目名称填写)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绿美**寿长河片区生态产业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 **市**区**镇双安村、莲北村、良洞村。**镇司法所背地块、**产业园位置。项目覆盖面积约10平方公里,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75.12公顷。 | ||||
资金来源 | 非财政性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基本落实。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现场跟踪服务等;施工阶段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验收、档案整理备案、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按本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土建、排水、电气、道路、绿化景观、路灯、配套智能化等工程的设计内容。(2)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含智能化部分施工):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本项目整体施工工作。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估算41116.1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9700.00万元,智能化部分1896万元;设计963.71万元。 |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红树林营造工程、****寿长河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文旅提升工程。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工期 | 叁年(110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30519.15万元其中:施工总承包29700.00万元;智能化部分1896万元;设计963.715万元。 | ||||
最低投标限价 | (1)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设置的设计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的75%,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82%,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该联合体必须同时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建设部核发的: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以上或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智能化资质: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定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和****(网址:http://www.gd-xsd.cn/)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 11日至2024年 12月3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年12 月 3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市**区江朗大道山水一品50号开标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 3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市**区江朗大道山水一品50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ebpubservice.cn/)和****(网址:http://www.gd-xsd.cn/)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镇新江路12号2楼201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超亮 | 联系电话 | 134****56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江朗大道山水一品50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662-****488 | ||
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 | (招标备案部门) |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 本项招标代理的收取:根据《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招标控制价计费基准价,乘以[(1-20%)],进行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