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学校:
为进一步开展**县2024年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地区2024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牧民技能培训机构,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技能培训内容及要求
国家通用语言
1.技能培训内容:按照**地区2024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工作方案要求,重点以务工、经商所需要的语言文字培训为主,培训课程和内容。
2.培训天数:5天。
3.培训人数:预计200人次,每班期50人(培训人数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4.培训资金:200人次*500元=10万元(壹拾万元整)(培训资金以实际培训资金支出为准)。
5.参训表现优异的奖励:0.96万元(玖仟陆佰元整)(每班次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予600元、800元、1000元)。
6.购买教材的支出及其他支出:3.24万元(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7.培训地点:热布加林安置点。
二、应征学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办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合格的师资队伍和专业教师、现代化教****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等。
2.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达标,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4.应征培训机构、****学校需对递交的资质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的负责,后经查实存在造假、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行为,将取消应征资格及纳入黑名单。
三、需递交的材料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意愿应征的培训机构、****学校将按照附件内容报送相关材料****服务中心,并提交县人力**和社会保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四、联系方式
德 吉 181****0772
传 真:0897-****009
公告单位:****大学****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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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