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59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景白公**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591.1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3 | ||
起始价: | 13.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DEL2024-33 | 宗地总面积: | 735.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景白公**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35.63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3 | ||
起始价: | 6.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DEL2024-36 | 宗地总面积: | 118.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景白公**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08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18.73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3 | ||
起始价: | 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DEL2024-34 | 宗地总面积: | 184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景白公**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847.8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3 | ||
起始价: | 1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DEL2024-35 | 宗地总面积: | 9961.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景白公**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9961.75 | ||||||
投资强度: | 34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3.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83 | ||
起始价: | 83.7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人签署的**协议。在本县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无正当理由有闲置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否则竞买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到 **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到 **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30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31日 15时00分在**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的地块不组织现场踏勘。2.DEL2024-33、DEL2024-34、DEL2024-35、DEL2024-36、****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适用于金属制造业,5个地块为同一项目,竞买人需同时竞得,否则竞买结果无效;地块内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投资强度不低于23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年。3.竞得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持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一个月不签订的,视为放弃标的物,交易结果无效且竞得人已付保证金不予返还。4.在本县无相应资质的竞买人竞得地块后1个月内必须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合同》,在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以及相关税费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严格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应当向****书面申报。****要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验。6、竞买对象及方式: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凡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竞买人签署的**协议。在本县未缴清土地出让金或无正当理由有闲置土地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否则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印花税、交易费等有关税费。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书乡路8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793-****802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县天佑东路支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开户账号:100********0016666、140********0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