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63号)、《****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省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79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启动**市2024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养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示范点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234万元,用于重点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项目任务: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改造治理面积1560亩以上。
2.支持原则:原则上按照养殖池塘集中连片面积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推进改造治理,形成点面结合的绿色养殖发展态势。
3.建设内容:一是支持养殖池塘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池塘清淤、护坡、进排水分离、视频监控等;二是配备生态水沟渠、曝气池、微生物净化池、过滤坝、生态池、水质净化设施和水质监测设备等。
4.建设要求: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成后,水产养殖排放水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5.补助办法:先建后补,按每亩不超过1500元标准进行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的50%。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为**市注册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或养殖户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选址符合《**市养殖水域滩涂2018-2030年规划》要求,用地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有明晰、稳定的土地权属,无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3、项目单位信用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建设。
(二)优先支持条件
1.优秀的水产龙头企业、**社、****种场、****基地等市场主体。
2.积极配合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单位,且近3年内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具有同一排放沟渠、集中连片池塘面积100亩以上的优先考虑。
(三)限制性条件
前期已享受其他项目补贴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申请此次奖补项目。
四、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促进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中心组织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五、报名办法及工作安排
1.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须,持有效证件(水域滩涂养殖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到****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3.****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单位进行现场察看、资格审查后,经局党组“三重一大”研究确定****政府官网上公示。
4.****农业农村局确****政府官网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本次公示期限15天(从公示之日开始计算,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0703
****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