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模块的组装与制造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模块的组装与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园谷丰东路30号院锐E空间104车间
公示时间:2024-12-11至2024-12-17
受理时间:2024-12-04
项目概况:****科技园区**园谷丰东路30号院锐E空间104车间建设4条生产线,通过购置注塑成型机、投影检测仪、三坐标检测仪、数控机、电火花机、磨床等设备用于电机、电控模块的组装生产和检测入库。年计划生产组装新能源汽车电机400万套、电控模块2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管道引至厂房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园区内公厕,项目厂房内不设排水口,运营期无废水排放。3、各类产噪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空气压缩机安装隔声置并采取基础减振;冷却塔采取基础减振,落水盘上铺设海绵等柔性材料,四周设罟隔声置;排风机设罟于厂房楼顶,采取基础减振。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废包袋(箱)暂存于厂房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公司;注塑工序的塑料件不合格产品、产品剪边打磨废弃料、品质检测工序的不合格品暂存于厂房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定期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临时贮存于厂房南侧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铺设2mm厚**度聚乙烯防漆涂料,存放废机油区设置防漆托盘。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按照《****保护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在向贵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已依法主动公开《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模块的组装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
联系人:吴喜谦
联系电话:135****0108
环评单位名称:**市劳保所****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200
邮寄地址:建设西街5号
传真电话:****4898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1243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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