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1
****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11月28日,****根据《****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等要求,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04年,位于****市柯**双港街道霞光路10号,厂区占地面积6437m2,总建筑面积4800m2。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企业于2019年2月委托****编制了《****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3月15****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的审查意见(柯环建[2019]16号)。
项目于2020年5月28日办理了排污登记,排污登记编号:****。
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1月建设完成试运行。环保设施试运行调试期间进行了公示。
2024年4月项目因“未验先投”受行政处罚。
本项目员工81人,注塑车间实行两班制生产,其他车间、部门实行白天一班制生产,年总生产时间为300天,厂区设有食堂。
3. 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0.3%。
4. 验收范围
****公司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目前实际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本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1. 生产设备变动:因型号规格发生变化,注塑机由6台变更为2台;干燥机由3台变更为2台。
2.环评设计注塑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际企业对注塑废气收集处理,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环评未提及含油金属屑,实际其与项目新增的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金属下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焊接废气、胶黏废气、打磨废气、注塑废气、边角料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等。
注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金属下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焊接废气、胶黏废气、打磨废气、边角料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和现场清扫。
3.噪声
项目主要来自厂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机械噪声。
公司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厂区绿化及其他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有效降低了噪声影响。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左岸公馆)。
4.固废
本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注塑废边角料、机加工金属屑(包括含油废金属屑)、废皂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
其中废皂化液、废机油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定期更换和处置(无暂存);含油废金属屑经沥干静置无滴漏达到豁免条件后与其它机加工金属屑委托至**市集鑫****公司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在厂区内设置有一座占地面积约54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存储各类危险废物,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源项。
6. 其他情况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于2024年6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30802-2024-014-L);企业设置了20m2事故应急池,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2)项目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本次验收内容不涉及 “以新带老”工程、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结果: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指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有关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净化效率53-80%。其它塑料特征污染物指标未检测,颗粒物、。。。。。。,去除效率
项目食堂油烟出口废气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厂房外监控点1h平均浓度、任意一次浓度)。
项目敏感点(左岸公馆)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日均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敏感点(左岸公馆)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固废、危废做到**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预测范围之内。
六、验收结论
****年产90000件仪器仪表及相关配套设备、30000件联轴器、10000套注塑件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项。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 加强项目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固(危)废暂存场所建设与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规范活性炭的装填和更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及附图、附件等相关内容。
验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