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10 15:44
90天 | |||||||||||||||||||||||||||||||||||||||||||||||||||||||||||||||||||||||||||||||||||||||||||||||||||||||||||||||||||||||||||||||||||||||||||||||||||||||||||||||||||||||||||||||||||||||||||||||||||||||||||||||||||||||||||||||||||||||||||||||||||||||||||||||||||||||||||||||||||||||||||||||||||||||||||||||||||||||||||||||||||||||||||||||||||||||||||||||||||||||||||||||||||||||||||||||||||||||||||||||||||||||||||||||||||||||||||||||||||||||||||||||||||||||||||||||||||||||||||||||||||||||||||||||||||||||||||||||||||||||||||||||||||||||||||||||||||||||||||||||||||||||||||||||||||||||||||||||||||||||||||||||||||||||||||||||||||||||||||||||||||||
4,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O二四年十一月 下载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定标办法............................ 3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州新天地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尉州新天地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总投资:约1383.75万元 4、建设地点:**县境内 5、项目规模:**一座开闭所及其室内配套电力设施。双回路供电工程110kV****电站到开闭所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110kV****电站到开闭所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开闭所到配电室、配电室到商业用户的电力线路及其配套工程等。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二标段:尉州新天地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开闭所**工程监理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8、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9、质量要求: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4、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对象存在行贿行为的,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查询截图);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内下载。 3、方式: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潜在投标人可打****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上午09点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后果自负。 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城尉州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188 代理机构:****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9号楼**大厦1109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37****2995 监督单位:****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688,0371-****00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电子印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0)“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委托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费率) 3.2.1投标人应参考招标人所提供的监理工作内容工期、质量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招标控制价(费率)等全部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成本、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2.2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检测、测量、抽检、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注明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费率),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费率),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承诺书。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监理大纲均由项目总监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3.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没有异议需作出“无异议”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详见定标方法。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提供承诺书。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相关规定,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文件中应附如期签订合同承诺书。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异议和投诉 异议和投诉需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3招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委员会进行复议,招标人不得改变评标结果。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要组织原评委会复审,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结果。 3.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摇号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3 人(组长 1 人,成员 2 人),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性核查,小组应根据项目特点特性综合权重,并出具核查报告。 核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内容和方式,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是否采取考察、质询的方式,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拟进行考察、质询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考察、质询内容) ①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 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存在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定标因素包括: ① 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 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③ 社保证明:项目总监、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 ④ 财务状况;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 企业信用状况: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项目按期完工情况、人员配置履约情况及其违法违规情况证明; ⑥ 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提供、证明资料不齐全或部分无效的视为核查不通过。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6.定标程序 定标活动****交易中心举行。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按照评标报告中的入围顺序让其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到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将由现场监督部门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机)代表其各自号码的代码球。 注:现场参加定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委员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会场。 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可以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向邮箱(****@qq.com)发送选取代码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一),未发送或逾期发送邮件的定标候选人视同认可随机选取结果。 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通过随机选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大到小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随机选取的中标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其他问题后即确定为中标人,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 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参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费结算审核的 (大写)(小写: %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 ,质量: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公司;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邮箱: 电话: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相关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优惠服务承诺 六、监理大纲 (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详见公告)。 (三)企业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具体年份要求见评标办法。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公司情况,如实说明近3年内所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作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五)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九、其他资料 1、承诺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在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文件中没有给出格式的,格式自拟。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监理标段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若因质疑或投诉改变中标结果的,我公司自愿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请各投标人依据本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如实填写
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企业业绩(如有)
项目总监业绩(如要求)
注:本表为必填项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