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滩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冬笋湾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石滩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冬笋湾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石滩府函〔2024〕32号)已收悉。根据安****公司****公司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石滩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冬笋湾路改建项目(2411-500113-04-01-370189)。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编制的《石滩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冬笋湾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址:**市**区石滩镇方斗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共涉及2条道路硬化改造。主要为冬笋湾路2条及若干入户道路,路线总长约2公里,道路等级四级公路Ⅱ类,设计时速15km/h,本项目利用现状路基、路面结构层,不改变旧路平、纵面线形,对原路面进行硬化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179.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9万元,预备费5.2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由业主单位自行确定是否招标。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招标等准备工作,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九、其他要求:在项目道路的清表、土方开挖、边沟沟槽开挖、路面铺设、交通组织、部分弃渣外运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十、项目业主单位须开工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批、备案,将可研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石滩镇2024年“四好农村路”冬笋湾路改建项目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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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