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司****区400MW/800MWh****电站220kV升压站及线路工程配套项目的请示》(**中和电力办字〔2024〕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司****区400MW/800MWh****电站项目配套设施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公司****区400MW/800MWh****电站建设项目已****管理局备案,为了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实现清洁能源一体化配套发展,保障项目并网投运,建设****公司****区400MW/800MWh****电站项目配套设施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农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建设外送线路3.56km,起点为**220kV变电站220kV构架(南起第一间隔),终点为待建中和共享220kV变电站220kV构架。路径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3.47km,电缆长0.09km。工程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推荐采用2根48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采用2×ZC-YJLW03-127/220-1×800mm2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缆,电缆段采用直埋方式敷设,随电缆敷设2根48芯ADSS光缆。**铁塔12基。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投资668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336.2万元,占比20%,其余80%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公司****区400MW/800
MWh****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0004号);
(二)《石******局关于〈**市**区中和共享储能22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征求的函〉的复函》(惠自然**函字〔2024〕73号);
(三)《****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区400兆瓦/800兆瓦时(一期300兆瓦/600****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3〕666号);
****地震局、**市****水务局、****武装部、**市惠****广电局关于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12月-2025年5月。
八、其他要求
****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征占用地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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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