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对****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1日,我局受理****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46-****965
电子邮箱:****@sina.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市民生南路185号404室)
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羊角塘镇仙岩村
环评单位:****
附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废旧塑料
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编制日期: 二0二四年十一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附图:
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项目监测点位及敏感目标点
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图四: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图
附图五: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环评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发改委备案文件
附件4:土地租赁文件
附件5:****林业局关于项目林地情况的说明
附件6:**市羊角塘镇铜银村村庄规划图
附件7:村委会选址意见
附件8:乡镇选址意见
附件9:检测报告
附件10:本项目涉及的环评项目类别咨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周增辉 | 联系方式 | 186****3682 | ||||||||||||||||||||||||||||||||||||||||||||||||||||||||||||||||||||||||||||||||||||||||||||||||||||||||||||||||||||||||||||||||||||||||||||||||||||||||||||||||
建设地点 | **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 | ||||||||||||||||||||||||||||||||||||||||||||||||||||||||||||||||||||||||||||||||||||||||||||||||||||||||||||||||||||||||||||||||||||||||||||||||||||||||||||||||||
地理坐标 | 东经:112°04'31.8200";北纬:26°36'35.3847"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三十九、废弃**综合利用业42; 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性质 | R**(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祁发改备[2024]140号 | ||||||||||||||||||||||||||||||||||||||||||||||||||||||||||||||||||||||||||||||||||||||||||||||||||||||||||||||||||||||||||||||||||||||||||||||||||||||||||||||||
总投资(万元) | 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5 | ||||||||||||||||||||||||||||||||||||||||||||||||||||||||||||||||||||||||||||||||||||||||||||||||||||||||||||||||||||||||||||||||||||||||||||||||||||||||||||||||
环保投资占比(%) | 6.75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000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塑料回收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市羊角塘镇仙岩村,项目北面毗邻乡道,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电力供应和水源供应均能保障,****林业局的项目林地情况说明,本项目不占用林地,详见附件5,根据**市羊角塘镇规划图所示,本项目所用地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6。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所在地原址为**县宝鹰烟花厂,现**县宝鹰烟花厂已停产关闭,本项目重新租赁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考虑,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3、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m2,建设根据场地情况及工艺流程要求,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总平面布置根据生产需求合理布置及周围的环境情况,项目地北面设置为办公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间位置,最大限度增加与外环境的距离,原料堆场位于厂区东侧,成品堆场位于厂区东北侧。 为了保持厂区内车流畅通,便于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和装卸,厂区设置1个出口,位于厂区北面,场界四周区域种植高大乔木,形成绿色防护带,有效的降尘降噪。 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南面,地势较低,便于生产废水收集和澄清后回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4、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部发布的公告《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81号),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相符性分析
由表1-1可知,本项目属**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项目属于废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其生产能力分别满足**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6000吨,综上,本项目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5、本项目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 本项目与《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符合性 分析
6、本项目与生态分区管控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生态分区管控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 项目与生态分区管控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
7、本项目与**市(**市)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项目所在地位于**市**市羊角塘镇仙岩村,属于羊角塘镇,为一般管控单元,无明显环境问题。其主要管控要求见表1-4。 表1-4 本项目与**市(羊角塘镇)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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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近年来,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废塑料的综合利用,并探索出综合利用废塑料的诸多途径。****决定投资600万元于**市羊角塘镇仙岩村,租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土地建设“****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项目所在地原为**县宝鹰烟花厂,现已倒闭停产,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拟建内容包括废旧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和再生造粒生产线,建成后,可年生产塑料颗粒6000吨、塑料碎片30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综合利用业 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 422”中的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委托,****承担任务后,通过对工程所在地进行环境现状查勘,进一步收集了相关环境背景资料。评价单位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再利用项目》。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租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000m2,厂房总建筑面积1668m2。项目主要涉及经破碎、清洗、分选、熔融挤压、拉丝冷却、 切粒等工序,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以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生产车间设置2条破碎清洗生产线以及1条再生造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颗粒6000吨、塑料碎片3000吨。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2。 表2-2主要设备一览表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见表2-3所示。 表2-3原材料消耗量一览表
原辅材料简介: 聚乙烯,简称 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是结构最简单的高分子,也是应用最广泛的高分子材料。聚乙烯是通过乙烯(CH2=CH2)的发生加成聚合反应而成的,分子结构是由重复的–CH2–单元连接而成的。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70~-100℃),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良。其成型方面有以下特点:①结晶料,吸湿小,不须充分干燥,流动性极好流动性对压力敏感,成型时宜用高压注射,料温均匀,填充速度快,保压充分。不宜用直接浇口,以防收缩不均,内应力增大。注意选择浇口位置,防止产生缩孔和变形。②收缩范围和收缩值大,方向性明显,易变形翘曲。冷却速度宜慢,模具设冷料穴,并有冷却系统。③加热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发生分解。④软质塑件有较浅的侧凹槽时,可强行脱模。⑤可能发生融体破裂,不宜与有机溶剂接触,以防开裂。 聚丙烯,简称:PP,分子式:(C3H6)n,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丙烯为无毒、无臭、无味的乳白色高结晶的聚合物,密度只有 0.90~0.91g/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轻的品种之一。它对水特别稳定,在水中的吸水率仅为 0.01%,分子量约 8 万到 15 万。成型性好,但因收缩率大(为1%~2.5%),厚壁制品易凹陷,对一些尺寸精度较高零件,还难于达到要求,制品表面**好,易于着色。聚丙烯的化学稳定性很好,除能被浓硫酸、浓硝酸侵蚀外,对其它各种化学试剂都比较稳定,但低分子量的脂肪烃、芳香烃和氯化烃等能使聚丙烯软化和溶胀,同时它的化学稳定性随结晶度的增加还有所提高,所以聚丙烯适合制作各种化工管道和配件,防腐蚀效果良好。其成型方面有以下特点:A、结晶料,湿性小,易发生融体破裂,长期与热金属接触易分解。B、流动性好,但收缩范围及收缩值大,易发生缩孔,凹痕,变形。C、冷却速度快,浇注系统及冷却系统应缓慢散热,并注意控制成型温度,料温低温高压时容易取向,模具温度低于50度时,塑件不光滑,易产生熔接不良,流痕,90℃以上易发生翘曲变形。D、塑料壁厚须均匀,避免缺胶,尖角,以防应力集中。 聚丙烯的特点是结晶度很高,相对密度小(约为 0.90~0.91g/cm2),熔点为160~175℃,分解温度为 350℃,但在注射加工时温度设定不能超过 275℃。熔融段温度最好在 240℃。其分子量一般在 15~70 万之间,与其它聚烯烃相比,聚丙烯相对分子质量的分布较宽。聚丙烯的强度和刚性均超过聚乙烯,尤其具有突出的耐弯曲疲劳性能。 来源控制: 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要求:“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本项目要求不得回收处理属于沾染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旧塑料品;本项目原料为废PP塑料和废PE塑料两种类型,主要来源为羊角塘镇及周边乡镇的家庭日常废塑料,不包含吨袋、编织袋等,不回收处理其他类废旧塑料,从原料来源上满足《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要求。 废塑料收购根据生产要求、按计划回收、分期分批入库,严格控制贮存量。 贮存要求: 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回收的废塑料不得露天存放,贮存场所应建造为封闭或半封闭,应有防雨、防晒、防尘和防火措施。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 项目将回收的废PE及PP塑料经人工分拣后分类放至在厂房内各自的原料区。 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 ①**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项目位于**市羊角塘镇仙岩村,用地为工业用地。 ②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的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线和标志。 本项目原料区、成品区及生产区均设置在厂房内,但是设置围墙划分功能区。 ③所有功能区必须有封闭或半封闭设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 本项目的原料区、产品区均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各功能区均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5、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详情见表2-4所示。 表2-4产品方案 单位:吨
6、公用工程 6.1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破碎用水、水帘柜用水以及喷淋塔用水,以园区自来水作为水源。 (1)生活用水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厂区不提供食宿,生活用水依据据《**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标准,参照执行办公楼用水量的通用值38m3/人﹒a,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则每天用水量为0.228m3,项目每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则每年的用水量为68.4m3。 (2)破碎、清洗用水 本项目采用湿法破碎工艺,项目年破碎废旧塑料量为9050t,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 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以废PE/PP为原料,湿法破碎+清洗废水量为1.0吨/吨-原料,则破碎、清洗废水量为9050m3/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破碎、清洗用水量为11312.5m3/a。 (3)冷却用水 造粒工序挤出拉丝后物料温度较高,需经流动冷却水冷却后才能进入切粒机进行切粒,本项目配备冷却水槽1个,冷却水槽大小约为0.75m3,则循环水量为0.75m3,冷却用水的损耗率约为循环总量的30%,每天补充水量为 0.225m3/d(67.5m3/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2排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68.4m3/a,排水系数按0.8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54.7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破碎、清洗废水 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量为9050m3/a,废水经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冷却废水 本项目冷却废水量为67.5m3/a,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初期雨水 本项目在降雨过程中,地面污染物会被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随降雨过程的持续而明显下降,一般说来,初期雨水量每次取降雨的前15mm径流量。 初期雨水量与汇水面积有关,本项目污染区域及道路总面积约为1550m2。因此1次最大初期雨水量Q=2700*15/1000=23.25m3。每年按25次降水计算,则一年的初期雨水量为581.25m3/a。设置初期雨水池(50m3),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外排。 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用水产排情况见表2-5,水平衡见图2-1。 表2-5项目用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图2-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6.3供电系统 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所供给。 7、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年工作时间300天,采用1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员工不在厂区食宿。 8、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厂区总出入口位于厂区北侧,直接连接乡道,方便员工及车辆及时出入。 项目地北面设置为办公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间位置,最大限度增加与外环境的距离,原料堆场位于厂区东侧,成品堆场位于厂区东北侧,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南面,地势较低,便于生产废水收集和澄清后回用。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对租用场地按照项目设计进行厂房搭建、相关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建设施工过程和产污节点图见图2-2。 图2-2施工期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运营期工艺流程 图2-3运营期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人工分拣:运输入厂的废塑料置于原料堆场,设置专人按塑料种类进行人工分类和分离,将不能作为本项目原材料的其他种类塑料袋装收集后外售,同时清除混在其中的可能存在的其它一般杂物。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原料中包含的其它塑料、杂质等固废; 湿法破碎:本项目采用湿式破碎,分拣后的原料通过皮带运输送至粉碎机进行破碎,在破碎机的腔体内通过叶轮高速旋转将原料撕扯、切割成碎片,同时破碎机设置有进水管,破碎时水管持续进水的方式,减少粉尘产生。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水、噪声。 清洗、脱水:破碎之后的废塑料需要进入清洗池进行清洗,在清洗过程中,拨料器不停旋转,清洗塑料碎片的同时将物料从清洗池一端送向另一端。废塑料在清洗池内在水流的作用下被冲刷、搓揉,从而去除其中的细颗粒泥沙、杂质等。清洗完成后由提料机自动提料并脱水,脱水后的废塑料含水率低于5%。项目原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农药、重金属、油类等污染的废塑料,主要污染物为SS、COD,故项目清洗过程使用少量清洗剂。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后循环使用。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废水、污泥、噪声。 熔融挤压:本项目造粒机采用电加热,加热装置使装入的塑料进行软化、熔融、挤出。热熔挤出工序不添加任何阻燃剂、增塑剂等添加剂,采用物理再生方式,挤出造粒过程为单纯物理熔融变化过程,该段加热温度为200°C~300°C,每种塑料工艺温度不同(PE小于≤200℃,PP≤220℃)。本项目采用逐渐升温的温控模式,既能保证塑料熔融,又可以控制塑料不会发生分解。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 拉丝冷却:经挤出的塑料通过冷却水槽直接冷却,再由拉条吹风机进行拉丝风干。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冷却废水、少量水蒸气。 切粒:成型塑料条进入带孔槽的切粒机切成设置好的粒径(0.5cm)大小颗粒,该过程利用剪切力将塑料条切断,不会产生粉尘。塑料颗粒经筛斗筛选,合格的颗粒筛入盛装容器内,再经吹粒吹风机将物料送到储料桶内。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固废、噪声。 包装入库:颗粒经检验合格后打包入库。 3、产排污环节 根据前述的工艺流程及说明,本项目运营期的产排污环节及污染因子汇总表见表2-6。 表2-6本项目生产过程产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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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在地原为**县宝鹰烟花厂,现已倒闭停产。经现场勘查,本项目所用地现为荒地,无厂房,现场无遗留的环境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评价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其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 1.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次****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12月份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中1-12月份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3-1。 表3-1 2023年1-12月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浓度状况(**市)
根据上表可知,2023年1-12月份**市的常规监测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1.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环评期间委托******公司于2024年9月7~9月期间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一期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与评价标准 监测因子:TSP、臭气浓度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3天,测日均值 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 监测点位基本信息如下: 表3-2 项目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时间:2024年9月7日—9月9日。 监测结果与评价:监测结果与分析统计情况详见表3-3: 表3-3 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mg/m3)
由上表知,项目区域TSP、臭气浓度环境空气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周边地表水主要为东南面13km处的湘江,处于归阳镇断面区域。本次****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12月份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中的监测数据,结果见表3-2 表3-2水环境质量现状(**市)
根据《**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项目所处归阳镇断面为渔业用水区,执行Ⅲ类水质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根据表3-3,归阳镇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因此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质量状况良好,湘江水质均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点,无需监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项目所在地原为**县宝鹰烟花厂,现已倒闭停产,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 |||||||||||||||||||||||||||||||||||||||||||||||||||||||||||||||||||||||||||||||||||||||||||||||||||||||||||
环境保护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经现场勘查,项目距离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详见表3-3 表3-3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污染物排放控 制标准 | 1、废气 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有组织排放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BG14554-93)。 表3-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表3-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表3-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具体情况见表3-10。 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eqdB(A)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 生活垃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总量控制指标 | 1、大气污染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造粒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系统+两级颗粒状活性炭吸附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有组织排放量为0.567t/a,车间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84t/a,则项目VOCs排放量为1.407t/a。 则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1.407t/a。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羊角塘镇仙岩村,所在地原为**县宝鹰烟花厂。项目不涉及土石方开挖,主要为厂房搭建及设备安装等工作。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噪声、扬尘、生活废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期废气 1.1 扬尘控制措施 (1)及时硬化进场施工道路路面,定期在施工现场地面和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2)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 (3)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开出的渣土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 (4)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因风吹而引起扬尘。 1.2 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废气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1.3 装修废气控制措施 为减轻施工期建筑装饰过程中涂料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物进行通风处理,建议各办公楼装修时使用环保型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等,装修材料的选****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的限值要求。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少。 2、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间的水影响主要是含有大量泥沙的工地污水,包括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的污水、设备和材料的清洗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地表水体或地下水体,应经过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和地面洒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 (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低频振捣器代替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 (3)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如确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相关部门经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需告知附近居民,尽量做到施工建设时噪声对影响区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另外,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充分协调好关系,确保不发生环境纠纷。 (4)尽量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在项目施工区四周设置施工围墙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5)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应控制速度行驶,减少鸣笛。 4、施工期固体废物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 (2)建议对施工期表土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在本项目施工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 (3)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区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工作,并配套必要的清扫工具。妥善处理,****填埋场填埋。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则需要倾倒到指定场所;对于一些有害的建筑垃圾,如废油漆涂料及其废弃的盛装容器,要集****处理中心去处理。 | |||||||||||||||||||||||||||||||||||||||||||||||||||||||||||||||||||||||||||||||||||||||||||||||||||||||||||||||||||||||||||||||||||||||||||||||||||||||||||||||||||||||||||||||||||||||||||||||||||||||||||||||||||||||||||||||||||||||||||||||||||||||||||||||||||||||||||||||||||||||||||||||||||||||||||||||||||||||||||||||||||||||||||||||||||||||||||||||||||||||||||||||||||||||||||||||||||||||||||||||||||||||||||||||||||||||||||||||||||||||||||||||||||||||||||||||||||||||||||||||||||||||||||||||||||||||||||||||||||||||||||||||||||||||||||||||||||||||||||||||||||||||||||||||||||||||||||||||||||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废气 1.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及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以及原料堆场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等。具体内容见表4-1。 表4-1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表4-2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表4-3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1.2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过程 (1)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过程设计采用湿法破碎,则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细小边角料(包括大部分粉尘)直接进入水里,按照固废进行收集与管理,仅有少量以粉尘形式逸散出来,经过厂房的排气扇通风之后,对周边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湿法破碎环节的粉尘进行量化分析,仅定性分析。 (2)造粒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仅为聚乙烯、聚丙烯废旧塑料,熔融过程中采用电加热,造粒机加热温度为200°C~300°C,采用逐渐升温的温控模式,既能保证塑料熔融,又可以控制塑料不会发生分解。PE、PP塑料熔融挤出废气主要成分为乙烯、丙烯和烃类等,以非甲烷总烃计。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的产排污系数,具体产排污系数见表4-4。 表4-4造粒工艺产排污系数一览表
本项目造粒工序的原料用量为6000t/a,根据表4-4所示,项目造粒工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为2.1t/a,工业废气量为2400万m3,本项目采用集气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处理,集气系统的收集效率为60%,则有组织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26t/a,无组织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84t/a。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55%,则本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量为0.567t/a(0.236kg/h)。 (3)厂区恶臭 本项目原料堆场和污水处理设施会产生少量的氨、硫化氢、恶臭等气体,在收集废旧塑料回来后,及时分类清理,控制原料进厂的清洁度,降低原料的对存量,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对沉淀池进行加盖,定期清掏。经过以上措施,项目厂区的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对周边影响不大。 1.3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 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加工工业》(HJ1034-2019),废塑料加工加热挤出废气所述可行技术包括“活性炭吸附法”。同时,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淘汰类)》 (公示稿)的要求,光解(光氧化)及其组合废气净化技术为淘汰类技术,删除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淘汰类)》 (征求意见稿)中第13项“无原位再生系统的VOCs 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净化技术”,意味着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将可以继续使用。但考虑到蜂窝状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效率不高,因此,本项目采用颗粒状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有机废气,拥有更高的处理效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废气处理设施是可行的。 活性炭吸附原理:活性炭吸附剂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当活性炭吸附剂的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活性炭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活性炭吸附剂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活性炭吸附剂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 1.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要求,本项目应设立环境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应开展自行监测活动,结合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排污单位对委托监测的数据负总责。本项目废气监测内容见表4-5。 表4-5 废气监测计划表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主要为破碎清洗废水和冷却废水,破碎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 2.1废水污染源排放源 表4-6废水类别、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一览表
表4-11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13生活污水排放系数一览表
2.2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过程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68.4m3/a,排水系数按0.8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54.7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污染物浓度及产生量分别为CODCr:350mg/L(0.019t/a),BOD5:200mg/L(0.011t/a),SS:250mg/L(0.014t/a),氨氮:30mg/L(0.0016t/a)。 生活污水经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2)破碎清洗废水 由上文可知,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量为9050m3/a,项目设置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进行处理,项目外购的废塑料携带的污染物主要为泥沙、灰尘等,清洗时使用少量的清洗剂,因此,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cr、SS、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沉淀池是用于处理悬浮物的常用处理工艺,氧化塘可以利用水塘中的微生物和藻类对废水进行需氧生物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冷却废水 根据水平衡可知,本项目造粒冷却废水量为 67.5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冷却废水经管道直接排入冷却塔中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3废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处理控制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地埋式一体化设施采取的用意为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工艺,全程采用密闭式处理,无异味,无泄漏,不会产生废渣、废水、废气等二次污染。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可以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发酵、生物处理等方式去除生活污水中的悬浮性有机物,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加工工业》(HJ 1034—2019)中表15废塑料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内容,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是可行的。 (2)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采用的工艺见图4-1。 图4-1 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污水处理循环设备采用了沉淀、混凝、调节等工艺,详见附图四: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加工工业》(HJ 1034—2019)中表15废塑料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一览表内容,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处理工艺是可行技术,且本项目所用废旧塑料均为家用日常PE、PP塑料,原料较干净,且项目塑料破碎清洗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后可满足破碎清洗用水水质要求。 2.4废水监测要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故不设置废水监测计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清洗机、上料机、造粒机、切粒机等,根据同类型设备的类比调查,噪声强度为70~85dB(A)。全厂建成后生产设备在运行期产生噪声值见下表: 表4-7项目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备注:****中心为坐标原点(0,0,0),以西向东为X轴,以南向北为Y轴,地面垂直向上为Z轴。 3.2预测模式 采用如下预测模式进行预测: LA(r)=LA(ro)-20Lg[r/ro] 式中:LA(r)——离声源距离为r处预测点的A声级值 LA(ro)——声源A声级值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o——声源声级测距 噪声叠加公式: Leq=10lg∑(100.1L1+100.1L2+…100.1Li) 式中:Li——其中单个噪声源的声级数,dB(A) Leq——噪声源叠加后的值 3.3噪声预测结果及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模式公式计算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4-8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单位:dB(A)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从上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4防治措施 从环保角度出发,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②合理布局本项目高噪声的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厂房内部,尽可能集中布置于车间中部,同时尽可能将厂房进行封闭,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③加强对设备保养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弹簧和弹性材料制作的减振器或减振垫层以减少设备基础与墙体振动形成的噪声; ⑤在机械设备结构的连接处作减振处理,如采用弹性的连轴节,弹性垫或其它装置; ⑥工人佩戴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头盔等,减少噪声对工人的伤害。 3.5监测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4-9项目营运期噪声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 4.1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及排放方式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分拣杂质、沉淀池沉渣、切粒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和设备养护维修过程产生废润滑油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拟定员工6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人计算,营运期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kg/d,即0.9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外运。 (2)分拣杂质 项目原料人工分拣过程会产生部分本项目不能使用的固体废料,主要包括一些枝叶、泥土、砂石和其他塑料,产生量约为原料总量的 0.5%,则杂质产生量约为 30.25t/a,分类收集,****收购站。 (3)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破碎清洗废水采用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根据《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 废弃**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以废 PE/PP为原料,湿法破碎+清洗工艺过程污泥量按8.3kg/t原料计,则污泥产生量为50.2t/a。沉淀池内污泥含水率按80%计,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干重约为10.04t/a。 根据本次评价提出的“原料控制”要求,项目原料不涉及使用废塑料类危险废物作为原料,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重金属、油类等污染的废塑料,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以及含放射性原料、卤素的废弃塑料等。 清洗沉淀的污泥主要成分为悬浮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塑料切粒过程中不合格品产生量约成品的1%,故不合格品产生量为60t/a,经收集后进入造粒工序重新造粒。 (5)废润滑油 本项目厂区设备检修时产生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6)废活性炭 根据活性炭吸附性质及物料衡算,活性炭吸附的挥发性有机物量为0.693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一般为25%左右。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特点,按照1t活性炭约吸附0.25t废气计,由上分析可得,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77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4-10。 表4-10本项目固废汇总表
4.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①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一致。 ②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③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应设置导流渠。 ④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⑤进行员工培训,加强安全及防止污染的意识,培训通过后上岗,对于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要实施专人专职管理制度并建立好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其他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项目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账制度,对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的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建立规范的台帐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应完善;危废储存库内储存的危险废物暂存不应超过1年,应在1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布令23号)中要求,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项目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处理,严禁随意乱倒或私自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固废收集、贮存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各类固废去向明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市羊角塘镇仙岩村,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风险识别,同时针对最大可信风险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及评价,对此提出事故应急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以减少或控制本项目事故发生频率,减少事故风险对环境的危害。 (1)风险调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润滑油。 (2)风险潜势初判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对主要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19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情况表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Q=0.09316<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确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3)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可知,本项目潜势为I时环境风险仅进行简单分析即可。 (4)建设项目风险评价简单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下表。 表4-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5)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项目厂区内应设置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流失处理,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设置应急事故池(180m3),消防用水按15L/s,延续时间3h计算,则消防废水量为162m3,本项目消防水用水可来源于氧化塘(300m3),可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事故应急池的有效蓄水量为180m3,满足消防废水的需求。消防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悬浮物、硝态氮等污染物,可通过库区周围拦水沟收集后接入事故水池,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6)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项目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可避免或降低泄漏环境事故的发生风险,做好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后果较小,本项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实施以上措施后,本项目风险可防控。 7、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 7.1环保投资估算 本工程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0.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75%,具体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见表4-12。 表4-12环保投资估算表
7.2“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落实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内容见表4-22。 表4-2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表
7.3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11号令),本项目属“三十七、废弃**综合利用业 42;93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中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简化管理。企业需根据相关规范进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填报。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造粒废气排放口(DA001)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系统+两级颗粒状活性炭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 |
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湿法破碎,厂房通风,设置排风扇等措施 | ||
厂区恶臭 | NH3、H2S、臭气浓度 | 厂房通风,设置排风扇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氨氮、总磷 | 经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破碎清洗废水 | CODcr、SS、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 | 污水处理循环设备+氧化塘处理后回用 | 不外排 | |
冷却废水 | CODcr、SS、氨氮 | 冷却塔处理后回用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东面厂界 | 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等噪声强度为70~85dB(A) | 墙体隔声、隔声门窗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南面厂界 | ||||
西面厂界 | ||||
北面厂界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20); 生活垃圾: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项目厂区内应设置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防流失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 |
六、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用项目现状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建议,并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管理渠道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因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影响均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1.407 | 1.407 | +1.407 | ||||
废水 | / | / | /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分拣杂质 | 30.25 | 30.25 | +30.25 | ||||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 10.04 | 10.04 | +10.04 | |||||
不合格产品 | 60 | 60 | +60 |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 | 0.5 | 0.5 | +0.5 | ||||
废活性炭 | 2.772 | 2.772 | +2.772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