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全产业链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天****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该地块属于**天****公司电解锰渣堆放仓库,由于堆放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壤污染,现需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I类场规范要求建设原址阻隔填埋区,原址阻隔填埋区占地面积约25025㎡、库容约29.91万㎡。对地块内污染土壤262208.20m3进行清挖运至**阻隔防渗区进行原址阻隔填埋。**阻隔防渗区在地块东南面面积为25025.6m3。具体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09: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集团****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7841.5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董世阳(注册编号: 京111********09562 ;身份证号: 4107**********979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孙振宇(身份证号:2310**********1031);京**C2(2021)****877 李佳兴(身份证号:1501**********6018);桂**C3(2024)****48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到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桥梁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7314.8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柱坤(注册编号:桂 245****31466;身份证号: 4508**********263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春曼(身份证号: 4508**********5843 );桂**C3(2021)****90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园区江五路(**大道-安澜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730.8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贤银(注册编号:桂245****30827;身份证号: 450********31603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龙柱良(身份证号:450********1285311);桂**C3(2018)****75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的原因是:项目经理刘芸汐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第(5)点的要求。根据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4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gg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环境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889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