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新力德灯饰厂迁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0L****0535E | 建设单位法人:林长才 |
林长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市仲****办事处胜利村(厂房 D 栋)A 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仲恺区 **市仲****办事处胜利村(厂房 D 栋)A 区 |
经度:114.302183 纬度: 23.011757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7 |
惠市环(仲恺)建〔2023〕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0L****0535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0L****053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02MA53YGRXX3 | 竣工时间:2024-01-0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灯饰配件3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灯饰配件30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熔-提模-铣削-粗检-焊接-车削-钻攻-打磨-品检-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电熔-提模-铣削-粗检-焊接-车削-钻攻-打磨-品检-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项目打磨、电熔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金属熔炼(化)和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厂界废气排放执行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无组织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 VOCs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的要求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尾水排入甲子河,汇入潼湖。项目打磨、电熔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金属熔炼(化)和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限值;电熔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其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1套“板式除尘器”设施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出(DA001)。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金属熔炼(化)和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经现场监测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噪声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废废物已建设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并对产生的固废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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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板式除尘器处理设施(DA001)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限值(金属熔炼(化)和其他生产工序或设备、设施)标准限值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板式除尘器处理设施(DA001)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 减震降噪措施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 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包含危险废物) 须同时在《广 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废废物已建设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已注册《**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并对产生的固废内容进行申报登记工作。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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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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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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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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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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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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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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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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