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吨/年正辛胺、100吨/年正己胺装置技改为可切换生产1000吨/年二甘醇胺、100吨/年吗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45134L | 建设单位法人:曹振力 |
王振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恒业三路以北、**三路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000吨/年正辛胺、100吨/年正己胺装置技改为可切换生产1000吨/年二甘醇胺、100吨/年吗啉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恒业三路以北、**三路以东 |
经度:118.17814 纬度: 37.70719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5 |
滨审批四〔2024〕****000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5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4513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600MA3CH0137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600MA3CH0137N | 竣工时间:2024-01-15 |
2024-0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20 |
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renlihuanbao.com/zxns/zxns111/2024-11-05/109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000t/a正辛胺、100t/a正己胺装置可切换生产二甘醇胺1000t/a,吗啉100t/a | 实际建设情况:1000t/a正辛胺、100t/a正己胺装置可切换生产二甘醇胺1000t/a,吗啉100t/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汽化 二甘醇储罐与输料管线密闭连接,经输料泵输至二甘醇计量槽计量后,与循环压缩机来的循环气(主要成分为二甘醇、二甘醇胺不凝气、氨),一起进入汽化器(压力为0.30MPa,温度150℃),经蒸汽间接加热汽化,由于反应需要温度较高,因此汽化后的原料进入过热器进一步经蒸汽间接加热至160℃后进入反应器。 (2)胺化反应 反应器内装有固体颗粒催化剂。反应压力为0.30MPa,温度160℃,反应为气、固两相。完成反应后,出来的物料通过冷却器冷却到50℃,再进入气液分离器。 (3)气液分离 进入气液分离器的物料中含有的气相成分主要为氨、二甘醇、二甘醇胺、吗啉不凝气及水蒸气,液相成分为未反应的二甘醇、反应生成的二甘醇胺、吗啉、聚醚胺及水等,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气相经循环压缩机加压返回合成系统继续参加反应,精馏系统包括脱氨塔、脱水塔、吗啉塔、二甘醇胺塔、二甘醇塔。 (4)脱氨 进入脱氨塔的液相仍含有部分未反应的氨,脱氨塔的作用是将过量的氨分离出来,返回合成系统继续参加反应。脱氨塔通入间接蒸汽,物料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开始出料,经一级冷凝器冷凝作用后,切出的氨经循环压缩机返回合成系统循环使用,冷凝的液体物料流回塔底。 (5)脱水 反应混合液从脱氨塔底进入脱水塔,脱水塔通入间接蒸汽,物料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开始出料,脱水塔顶部采出废水W1经一级冷凝器冷凝作用后,****处理站处理。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1,脱水塔废水W1。 (6)吗啉工序 脱水塔底物料由泵进入吗啉塔,蒸汽加热至145℃,吗啉塔顶部采出吗啉,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吗啉中间罐,输送至灌装间进行灌装。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2、灌装废气G3。 (7)二甘醇胺工序 吗啉塔底部物料经冷凝器冷凝后由泵进入二甘醇胺塔,二甘醇胺塔顶采出二甘醇胺,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二甘醇胺中间罐,输送至灌装间进行灌装。进入二甘醇循环液罐。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4、灌装废气G5。 (8)二甘醇回收工序 二甘醇胺塔底物料进入原料塔(二甘醇塔),塔顶采出未反应的原料二甘醇,未反应的二甘醇经冷凝后打入循环液罐,进行循环使用。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6,塔底精馏残渣S2。 | 实际建设情况:(1)汽化 二甘醇储罐与输料管线密闭连接,经输料泵输至二甘醇计量槽计量后,与循环压缩机来的循环气(主要成分为二甘醇、二甘醇胺不凝气、氨),一起进入汽化器(压力为0.30MPa,温度150℃),经蒸汽间接加热汽化,由于反应需要温度较高,因此汽化后的原料进入过热器进一步经蒸汽间接加热至160℃后进入反应器。 (2)胺化反应 反应器内装有固体颗粒催化剂。反应压力为0.30MPa,温度160℃,反应为气、固两相。完成反应后,出来的物料通过冷却器冷却到50℃,再进入气液分离器。 (3)气液分离 进入气液分离器的物料中含有的气相成分主要为氨、二甘醇、二甘醇胺、吗啉不凝气及水蒸气,液相成分为未反应的二甘醇、反应生成的二甘醇胺、吗啉、聚醚胺及水等,经气液分离器分离后,气相经循环压缩机加压返回合成系统继续参加反应,精馏系统包括脱氨塔、脱水塔、吗啉塔、二甘醇胺塔、二甘醇塔。 (4)脱氨 进入脱氨塔的液相仍含有部分未反应的氨,脱氨塔的作用是将过量的氨分离出来,返回合成系统继续参加反应。脱氨塔通入间接蒸汽,物料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开始出料,经一级冷凝器冷凝作用后,切出的氨经循环压缩机返回合成系统循环使用,冷凝的液体物料流回塔底。 (5)脱水 反应混合液从脱氨塔底进入脱水塔,脱水塔通入间接蒸汽,物料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开始出料,脱水塔顶部采出废水W1经一级冷凝器冷凝作用后,****处理站处理。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1,脱水塔废水W1。 (6)吗啉工序 脱水塔底物料由泵进入吗啉塔,蒸汽加热至145℃,吗啉塔顶部采出吗啉,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吗啉中间罐,输送至灌装间进行灌装。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2、灌装废气G3。 (7)二甘醇胺工序 吗啉塔底部物料经冷凝器冷凝后由泵进入二甘醇胺塔,二甘醇胺塔顶采出二甘醇胺,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二甘醇胺中间罐,输送至灌装间进行灌装。进入二甘醇循环液罐。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4、灌装废气G5。 (8)二甘醇回收工序 二甘醇胺塔底物料进入原料塔(二甘醇塔),塔顶采出未反应的原料二甘醇,未反应的二甘醇经冷凝后打入循环液罐,进行循环使用。该工序产生抽真空废气G6,塔底精馏残渣S2。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废气经同一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该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①项目液态物料采用管道输送,采用密闭容器桶装、固定罐;②为减少气体的污染,企业全部使用优质法兰、阀门和抗腐蚀垫片,并及时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小装置内物料的挥发量,定期做LDAR检测;③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池体等均加盖封闭收集;④二甘醇固定顶储罐采用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装置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设施)排水。产品切换后,****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进入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潮河。 | 实际建设情况: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废气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该项目采取的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①项目液态物料采用管道输送,采用密闭容器桶装、固定罐;②为减少气体的污染,企业全部使用优质法兰、阀门和抗腐蚀垫片,并及时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小装置内物料的挥发量,定期做LDAR检测;③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池体等均加盖封闭收集;④二甘醇固定顶储罐采用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装置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设施)排水。产品切换后,****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进入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潮河。 |
环评设计: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30m排气筒DA002排放。30m排气筒依托装置区建设。 实际建设情况: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位置由装置区移至灌桶间南侧。 变更原因:原废气排气筒高度为30m,依托正辛胺装置进行建设。为建设标准化排气筒,便于管理、采样,将排气筒位置移至灌桶间南侧空地。 合理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4.4 排气筒高度要求:排气筒的高度应不低于15m”;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7.1 排气简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本项目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无10m以上构筑物,因此DA002排气筒降低为15m合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422 | 0.033 | 0 | 0.034 | 0 | 0.421 | -0.001 | |
0.169 | 0.0066 | 0 | 0.0067 | 0 | 0.169 | 0 | |
0.01 | 0.0003 | 0 | 0.0003 | 0 | 0.01 | 0 | |
0.002 | 0.0001 | 0 | 0.0001 | 0 | 0.002 | 0 | |
0.01 | 0.0003 | 0 | 0.0003 | 0 | 0.01 | 0 | |
5760 | 0 | 0 | 0 | 0 | 576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17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12 | 0.0307 | 0 | 0.2037 | 0 | 0.239 | -0.17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装置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设施)排水。 ****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进入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潮河。 | ********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表3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 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循环水装置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设施)排水。 ****处理站处理后废水进入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潮河。 | 废水总排口pH为7.0~7.2(无量纲),COD最大日均值为101mg/L,BOB5最大日均值为26.3mg/L,SS最大日均值为11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40.7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03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61.3mg/L,总有机碳最大日均值为17.9mg/L,镍为未检出,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为0.12mg/L,均满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最大日均值为347mg/L,石油类最大日均值为0.29mg/L,苯胺类为0.08mg/L,硫化物为未检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表3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 装置区废气经现有装置区“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现有“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配套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与灌装废气及储罐废气一起处理,达标废气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显示,综合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脱附时,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97mg/m3,排放速率为0.051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60mg/m3、3.0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313kg/h,臭气浓度为35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15m排气筒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废气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废气经同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DA003VOCs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3.79mg/m3、0.00384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VOCs60mg/m3,3.0kg/h);氨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0.60mg/m3、6.39×10-4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0.73mg/m3、7.67×10-4kg/h,臭气浓度最大为309(无量纲),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表1标准要求(氨20mg/m3、1.0kg/h,硫化氢3mg/m3、0.1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1)在满足工艺条件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与设备厂家签订的技术合同中对设备噪声提出明确要求,不超过标准规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的限值; (2)动静分开,将强噪声源集中布置; (3)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生产装置的竖向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或大型非声源设备的遮挡作用,将噪声源与噪声敏感区隔开; (5)选用合适的管径,控制管内流速,在管线的适当地方安装弹簧支、吊架,缓解振动,尽可能减少噪声的产生。 | ****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9-53.6dB(A)、夜间噪声值为46.6-48.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厂内风险防控措施 | 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6****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1****024038-H。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装置区及环保治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装置区及环保治理设施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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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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