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榄有约”2025新年音乐会 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榄有约”2025新年音乐会活动 2.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包税) 3.项目实施地点:****科教城校区 4.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期起至12月27日 二、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青榄有约”2025新年音乐会活动项目需求及报价单》 附件2:《服务类评标综合评分表》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经验,且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投标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文件(可参考附件2:服务类综合评分表内容自行提供) 6.投标报价函及需求报价单(要求按照附件1的服务需求分项报价)。 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其中1至5项需要装订成册,经资格审查有效后当场密封。第6项投标报价函及需求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五、评标与定标 1.如投标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进行投标及评标。 2.中标人资格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综合评价法确定中标人。即在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承诺等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由评委综合评分,评审出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招标人依据规定确定中标人。 3.开标时,按照递交报价书的顺序,由投标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投标人的承诺及优势进行现场介绍,发言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公司资历、同类采购项目经验(有相应合同佐证)、售后服务承诺等,开标现场备有投影设备供投标单位使用,请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 六、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11:30,逾期不再办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投标地点:**市**区朱村街道科教大道86号**** 十、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0-****3253 十一、温馨提示: 投标人须在来投标前将来校人员报备信息报给谢老师,具体报备信息内容请与联系人咨询。 ****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