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香溪河流域龙潭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11
项目名称 | **县香溪河流域**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水月寺**桥河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8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威 |
联系人 | 金晶 | 联系电话 | 150****0521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5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河道疏浚2千米,建设生态截污沟850米,污水管网3.5千米,配套接户井、污水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生态护岸1.3千米,人工湿地7500平方米,裸露山体修复4000平方米,生态复绿3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在晴朗多风天气,装载土料时, 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输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的密封状志,运送袋装水混必须覆盖封闭。车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工地上车辆行驶频繁的路面和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保持地面有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临时生活区设置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过化粪池初级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利用沉淀池进行废水处理,废水在池内滞留2小时以上,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临时生活区,应设置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定点安放,每天对施工区进行清理,处理生活垃圾,改善施工区环境卫生条件。生活区按每个生活区设 3 个垃圾桶的标准设置,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对收集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往****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简易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并用石炭酸和生石灰对迹地进行消毒。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就近于弃土弃渣区填埋,其表面覆土应满足绿化要求。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机械的连续作业噪声较大,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的降噪限值;提倡文明施工,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降低施工现场噪声的产生。 | ||
承诺:**** 李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威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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