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国际商品博览城43.22亩空地及售楼处出租通****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五洲国际商品博览城43.22亩空地及售楼处出租
三、标的资产概况
1、位于**市圣城街以南,菜都路以西,土地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000999号,土地使用权人:**市城市****公司,使用权面积:34421㎡(约51.63亩),土地类型: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中5606.7㎡(约8.41亩)已建设完成,剩余28814.3㎡(约43.22亩)未拆迁。
售楼处面积为930.42㎡,混合结构,瓷砖地面、木地板及地毯,内墙涂料及装饰,吊顶,带中央空调及办公桌椅等,以现状出租。
2、租赁期5年,起拍价:****190元(231638元/年),竞价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5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符合意向承租方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9时前登****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意向受让方应****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点击“平台登录”→点击“交易会员登录”→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到网****银行子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5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3、意向受让方若因自身网络/电脑问题等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9时
地址:**市圣城街以南,菜都路以西,五洲国际商品博览城
联系人、电话:张雨、199****6789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4年12月19日9:00-11: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交易中心****中心官网;**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者代理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招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支付成交价款、竞价佣金、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和风险。
2.该土地按现状对外承包,现场清理、垃圾外运、土地平整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内,若该地块因项目建设需要收回土地,承包方不得拒绝解除合同,且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退出,所有投资不予以补偿,剩余租金(无息)退回。
4.不准承包方在承包土地上取土、挖沙,不准倒放垃圾,承包期内,未经出让方允许,承包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建设,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风险因素、事故、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履约保证金回执单,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天****公司领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2)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为标的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办理经营行业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等,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有关物业管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内,严禁承租方擅自转让、转租给第三方或在标的上设置抵押等权利负担。
9、受让方须按《挂牌(竞价)文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未按规定缴纳的,所缴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仍须支付拍卖工作中应当支付的竞价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出让方有权将标的再行挂牌出让,再行挂牌出让的费用由原受让方承担,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受让方应补足差额;出让方保留因原受让方违约所导致其他损失的追诉权。
10、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事项给出让方造成重大损失损害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标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所缴纳的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用、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雨 联系电话:199****6789
公司地址:**省**市**区**东街8565号1号楼1205
**天****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