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棉洋镇溜沙村自然村道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您单位参加该项目的 施工 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建设、道路沿河道侧安装栏杆,及人行桥。其中:道路1总建设道路长度为1.04km、道路2为0.582km,共设计17个(3mx10m)会车道,建设人行桥长度24m,及桥面两侧栏杆,破除原破旧路面800m2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200元。
2.4 建设地点:**县棉洋镇溜沙村。
2.5 项目期限:12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招标文件获取
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车站****批发中心A栋1504-1506)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
注:邀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5时30分,提交到********车站****批发中心A栋1504-150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24年12月18日15时30分在****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办公地点:**县棉洋镇溜沙村黄田片
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135****533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办公地址:****车站****批发中心A栋1504-1506
联系人: 卓工 联系电话: 147****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