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赣G56323(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公开处置
[**县]赣G56323(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公开处置
【信息时间: 2024-12-11】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赣G56323(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公开处置 | |||||||
标的名称: | 赣G56323(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公开处置,挂牌价10,53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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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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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2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到期后,无人报名参与拍卖,则自动撤回。 | |||||||
项目简介: | 赣G56323(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初登日期:2015年12月,表显里程:约7万公里,起拍价:10530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将成交款(不含竞买保证金)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备注“****气象局车辆成交款”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待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即可交付车辆,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提供协助办理过户的相关资料,买受人须在车辆移交后的10日内自行办理完结车辆过户手续,关承担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保证金2000元。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待车辆完成过户手续并移交车辆后7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无息退还。 4、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现过事故、车辆故障、无购置税凭证、车辆零件缺失等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移交之前若有违章罚款未处理的,由委托方承担,车辆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 |||||||
| 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同时以转账方式交纳2000元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户名:****服务中心,开户行:****银行**县支行,帐号:143********010905,请在进账单上注明:气象局车辆拍卖),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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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00时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详见拍卖会文件)。 咨询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 |||||||
联系方式: | 139****8116(实地看样)181****0010(拍卖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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