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高纯度纳米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0MA8QYPN3XD | 建设单位法人:童晓艳 |
王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经开区万春街道欧阳湖路东侧智能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0吨高纯度纳米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9-C3259-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万春街道欧阳湖路东侧智能产业园 |
经度:118.****2375 纬度: 31.****49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1 |
芜环行审〔2024〕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0MA8QYPN3XD001X |
2024-1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0MA8QYPN3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00MA8QYPN3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高纯度纳米粉末4900吨,靶材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高纯度纳米粉末30吨,靶材未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高纯度纳米粉末:金属锭-真空熔化-高压雾化、冷却-筛分-检验-包装;靶材:感应熔化、成型-退火-轧制-校平、精加工-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高纯度纳米粉末:金属锭-真空熔化-高压雾化、冷却-筛分-检验-包装;靶材未生产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熔化废气、成型废气经密闭房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3米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旋风分离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废料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经自查,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项目位于**经开区万春街道欧阳湖路东侧智能产业园,实际总投资约2000万元,建设内容为:租赁万春电子电器孵化园空置厂房,购置真空感应熔化炉,气流分级筛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纯度纳米粉末30吨,靶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未建设;经自查,已落实。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处理厂,根据监测单位提供监测报告,项目总排口废水各污染因子浓度排放可以****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经自查,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金属锭在真空熔化过程,内外处于负压状态,揭盖过程粉尘无逸散动力,因此此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 感应熔化、成型工序属于靶材产品的生产,靶材生产不在本次建设及验收范围之内。因此布袋除尘器未安装。根据监测报告显示,已建设内容厂界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经自查,已落实。通过隔声罩、基础设施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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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 | 已建成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金属锭在真空熔化过程,内外处于负压状态,揭盖过程粉尘无逸散动力,因此此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 | / | /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经自查,已落实。通过隔声罩、基础设施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废料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本项目阶段性验收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一般固废为筛上物、废包装材料、废炉衬等。其中筛上物主要成分为金属粉末,收集后回炉利用,废包装材料、废炉衬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为员工日常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类垃圾,厂区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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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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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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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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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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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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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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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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