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2-11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4****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相关通知要求,学****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12月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2020年重点项目,2021年、2022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2年一般项目。
二、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承担者是否按项目任务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是否与申请书中预期目标相符,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规。
对不同类型的研究项目实行分类评价:对应用性研究主要进行自主知识产权和对产业竞争力贡献的评价;对公益性研究主要进行满足公众需求和产生社会效益的评价;对基础性研究主要进行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评价。
三、结题流程及要求
1、系统结题
结题须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系统网址:rms.****.space(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打开网址后,选择“结题人员登陆”,输入拟结题项目的课题号、项目申请人姓名、****学院科研秘书获取)登录系统,点击左侧“成果申报”,选择拟结题项目后点击“录入结题材料”,即可进行结题材料录入。
2、结题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参考模板见附件3、4、5,请以系统中下载模板为准),并提供成果附件材料。
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已出版专著、科研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等,且论文和专著必须注明“****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论文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成果。论文可只提供首页和标注页,专著可只提供封面,首页、标注页和版权页。
3、专家组验收
请各学院组织同行专家组,按照“二、验收内容”,对本学院项目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并填写在结题报告中,专家签名栏可手签或电子签。
专家组成员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不能是项目组成员。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2人,且专家组组长须为校外专家。
4、****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结题材料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请项目负责****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专家组签字页”盖章。自科类项目提交科学技术处项目科(崇德楼428室);社科类项目提交社会科学处项目与成果科(崇德楼425室)。
5、系统上传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将本人签名页(结题报告研究工作总结处)、专家验收意见页****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页(己盖章)拍照扫描,替换结题报告电子档的对应内容,然后在系统中上传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及成果附件材料电子档,点击“录入完结题材料,申请结题”提交。
系统提交后如需退回修改,若项目处于未推荐状态,可自行修改;若项目处于已推荐状态,****管理部门退回修改。
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结题报告纸质档。
6、学校系统审核、上报
****管理部门在系统进行审核推荐,并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教育厅。
7、省教育厅审核评议、发放结题证书(电子版)
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评议;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由省教育厅抽查。
省教育厅审核评议完毕后,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由省教育厅颁发结题证书(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2月31日。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25日17:00前完成系统提交,学校将按上****教育厅公文中的结题项目清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重点项目、2021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2年一般项目已到结题截止时间,请学院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对超过截止时间仍然不能结题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处理,****学院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2、****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请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
3、省教育厅每年6月、12月集中受理项目结题,系统开放时间与之相同,逾期将无法上传结题材料。
六、****管理部门联系人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兰 莉
电 话:****3017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陈 欧
电 话:****3450
附件1:《****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开展2024****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3:结题报告(模板)
附件4:研究报告(模板)
附件5:成果简介(模板)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