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9日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4〕19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来国投函〔2024〕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已经**鼎策****公司审查,****公司出具的《**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主**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2018年以前建设的254个小区共318.69公里燃气架空管道除锈防腐改造工程;更换130座投入使用8年以上调压设备且不能满足日常需求的(含配套法兰);更新改造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及设施:拆除燃气表52528台、加装切断型膜式计量设备52528台、报警器52528个、切断阀52528个,改造安装设施设备涉及262个小区共52528户,占全市燃气用户的62.3%;拆除换新24016户内燃气引入管,涉及61个小区12008户,占全市燃气住户的14.3%;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源线157584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信号线315168米,电源线及信号线套管472752米。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956.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0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0.47万元,基本预备费664.5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企业自筹等渠道解决。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主**燃气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总概算表
****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