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朗月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1MADGTQE38G | 建设单位法人:师珊 |
师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阜盛东街57号院4号楼1至2层106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阜盛东街57号院4号楼1至2层106 |
经度:116.1861 纬度: 39.732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4 |
房环审〔2024〕00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1MADGTQE38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0106MA00CW317C | 验收监测单位:**正京新宇****公司 |
911********2930454 | 竣工时间:2024-10-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xxgk/48899.aspx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市**区阜盛东街57号院4号楼1至2层106,建筑面积130.1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经营动物疾病诊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主要诊疗科目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服务,项目建成后合计年接待量为2864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阜盛东街57号院4号楼1至2层106,建筑面积130.1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经营动物疾病诊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主要诊疗科目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绝育手术服务,项目建成后合计年接待量为2864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动物入院后由前台接待,就诊动物前台登记后,即可到诊室进行检查,经检查后,视患病动物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对其进行不同的治疗,若动物病情较轻则进行简单处理后就可离院;若动物病情较重则需进行打针、输液或手术,完成治疗的动物即可离院。 本项目化验室化验环节使用仪器设备和一次性检验试剂盒对动物血、尿常规进行化验,无化验废气产生,化验过程产生废试剂盒、化验物等作为危险废物,诊疗废水中不含强酸、强碱、重金属、剧毒物质。 ****医院死亡,医院将动物尸体冷藏暂存,****中心火化。 | 实际建设情况:动物入院后由前台接待,就诊动物前台登记后,即可到诊室进行检查,经检查后,视患病动物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对其进行不同的治疗,若动物病情较轻则进行简单处理后就可离院;若动物病情较重则需进行打针、输液或手术,完成治疗的动物即可离院。 本项目化验室化验环节使用仪器设备和一次性检验试剂盒对动物血、尿常规进行化验,无化验废气产生,化验过程产生废试剂盒、化验物等作为危险废物,诊疗废水中不含强酸、强碱、重金属、剧毒物质。 ****医院死亡,医院将动物尸体冷藏暂存,****中心火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动物及其粪便产生的异味,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喷洒除臭剂、空气**剂等净化措施,此外,运营期间猫病房、犬病房产生的异味经过****医院二层窗户排风扇排出室外,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经消毒设施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公共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华禹****公司****处理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来自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诊疗设备和排风系统等的运行噪声,还有就诊动物的叫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其中废活性炭由通风系统安装的厂家回收再利用,外包装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收集后贮存在医废暂存间,最终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动物及其粪便产生的异味,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喷洒除臭剂、空气**剂等净化措施,此外,运营期间猫病房、犬病房产生的异味经过****医院二层窗户排风扇排出室外,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经消毒设施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公共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华禹****公司****处理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来自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诊疗设备和排风系统等的运行噪声,还有就诊动物的叫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其中废活性炭由通风系统安装的厂家回收再利用,外包装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收集后贮存在医废暂存间,最终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90 | 0 | 0 | 0 | 90 | 90 | |
0 | 0.0054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备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经消毒设施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公共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华禹****公司****处理厂。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浓度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喷洒除臭剂、空气**剂等净化措施,此外,运营期间猫病房、犬病房产生的异味经过****医院二层窗户排风扇排出室外,无组织达标排放。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本项目动物及其粪便产生的异味,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喷洒除臭剂、空气**剂等净化措施,此外,运营期间猫病房、犬病房产生的异味经过****医院二层窗户排风扇排出室外,无组织达标排放。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废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运营期东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来自空调外机、污水处理设施、诊疗设备和排风系统等的运行噪声,还有就诊动物的叫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 |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西侧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包装,其中废活性炭由通风系统安装的厂家回收再利用,外包装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收集后贮存在医废暂存间,最终委托****定期清运、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等有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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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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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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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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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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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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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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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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