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区**镇坑田村**61号 | 1,125,000.00元 | 99.70 |
采购包1(**G235线平溪村至寿政交界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
工程类(****)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工程施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 | 项 | 缪廷华 | 闽235********32173 | 1,12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晓飞 |
评审专家: | 吴大潇 、 王新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含)]:1.5%计取;②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③开户银行:****银行**福新支行;开户名称:****;账号:100********0010001(若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所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2)其他:(1)质疑受理的其他要求:①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②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③质疑人在递交质疑函时除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招****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否则递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a.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b.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c.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1545;d.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e.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G235线平溪村至寿政交界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1.08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宁****发展中心
地址:**省**市**县**街296-1
联系方式:180****705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6层603室B间
联系方式:059****2154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海燕007
电话:059****2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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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