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公司2024年**县科技治超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铁塔-****公司2024年**县科技治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总预算含税为****703.81元,不含税为****649.39元,税率13%(最终以供应商实际应答税率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此项目为非法定强制招标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三条第7例“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本项目****设备厂商及型号,********制造厂商广****公司、******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奇石乐与希捷属国外品牌,因规避法律风险,不参与国内单位授权,其中奇石乐石英称重传感器作为新流向称重系统的配件,由新流向厂家统一集成并提供授权,希捷科技和**大华是战略**关系,希捷硬盘作为录像机的组成部分,由**大华统一集成并提供授权。故本项目邀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来源于需求论证会议纪要)。
综上,本项目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与****定向谈判。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64号J幢 | 地 址:**市**区**嘴街1号院1号楼 |
邮 编:400000 | 邮 编:100079 |
联 系 人:汪老师 | 联 系 人:**、张艺、谢羽、刘茂杰、罗倩 |
电 话:023-****2313 | 电 话:189****0662(**) |
电子邮件:****@chinatowercom.cn(监督邮箱,不受理业务咨询)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623********00087554 |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