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2024-2025年度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R-津L-2024-招字015)成交公告
******局机关 ******局****支队2024-2025年度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R-津L-2024-招字01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一、项目编号:JR-津L-2024-招字015 二、项目名称:******局****支队2024-2025年度房屋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房德勇、牛晓军、黄海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4835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机关 地址:******局**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自由贸易试验****中心大道****商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185****4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达、孙雅婷、韩博昭 电 话:185****4954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服务大厅房屋租赁项目,考虑到政务服务特殊需求,办事大厅不适合频繁改动。且新地点涉及装修时间和大量装修资金投入,现有地点使用面积不低于7500平米,符合使用要求,交通便利,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节约财政资金支出。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局****支队2024-2025年度房屋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政府采购。 **** 2024年12月11日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