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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2024-11-11 |
****办公室) |
2024-11-11 |
暂无 |
项目名称:
****年产3万吨铜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东环北路18号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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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东环北路18号。项目区项目东侧和西侧均为安****公司空置厂房,南侧为待建空地,北侧为彭岭路,隔****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经济开发区****公司已建厂房,购置上引铜杆机组、轧机、拉丝机等各式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铜杆20000吨、铜丝10000吨。项目总投资 10000万元,环保投资98万元。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开发区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处理厂接管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车间通风,每台上引炉安装1个密闭集气罩收集熔化废气,集气罩与投料口密封连接(集气罩三面固定,一面可打开用于投料),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管道冷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产生的熔化废气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执行;厂房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要求;厂界颗粒物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中表2中第四阶段限值要求。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通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垫,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炉渣、扫地灰、除尘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模具、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废包括乳化液过滤渣、废过滤网、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同废包装桶、废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如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所有生产,由专人检查、维修后恢复运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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