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报废变压器、配电柜(零部件有残缺,以现场展示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12-12 |
2024-12-25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联系电话:0573-****6073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处置报废变压器、配电柜(零部件有残缺,以现场展示为准)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200KVA配变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
数量 | 1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幼儿园****园区班级增加空调等设备所以导致200KVA配变房电容不够,已更换为400KVA配变。****幼儿园内路面多年存在一**全隐患,也已无法正常使用。 | |||
瑕疵情况 | 现该资产零部件有残缺,****幼儿园内路面多年存在一**全隐患,也已无法正常使用,虽还有净值但已失去使用价值。 |
其他 | ****处置报废变压器、配电柜 (零部件有残缺,以现场展示为准)。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信息披露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周孝,135****6795。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当湖街道**西路110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141942Y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0.623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标的为报废物资存放时间久远,拍品存在元配件残缺(包括但不仅限于无电线、变压器油、无配电柜配件、无控制器等部件)或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 3、标的以业主单位确定的实物范围为准,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处置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处置不当引起的投诉、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买受人须严格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报废物资应作报废处理,买受人如将拍品作为二手商品交易或另作他用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须按时提货并不得损坏其他物品、房屋或场地、不得提取非拍卖范围内物品,必须将拍品全部提取不得滞留拍品或放弃提取拍品,将提货场地清扫干净,在提取装运中的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独立承担。 5.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6.本项目不开发票,仅开收据。 7.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 、 实地勘察证明(机械、拆除).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特别事项约定(资产).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0573-****607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135****679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