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委办发〔201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遴选外聘**县党政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党政法律顾问计划遴选20名以内。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社会管理、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四)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五)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10日;
2.资料。《**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党政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原件备查);简介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理论研究、专业能力、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机关****协会相关工作、公益活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等情况,字数不限);
3.要求。申请人须将所有资料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并统一命名为“XXX法律顾问报名资料”,“XXX”为申请人姓名。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将资料发电子邮箱:****@qq.com;
4.联系人:王程前、苏晋蓉,联系电话:028-****0768。
(二)程序
1.县司法局发布遴选通告,公开遴选通告时间为30日;
2.通告期结束后,县司法局审核汇总参选人员资料,提出复核意见,择优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
3.县司法局公示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司法局将法律顾****县委、县政府审定,县委、县政府从法律顾问人选名单中择优选定党政法律顾问,对决定聘任的,发出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并对外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二)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被选定的党政法律顾问任期原则上3年,3年后重新进行遴选聘任;
(四)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按《**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洪府办发〔2024〕1号)标准执行;
(五)本通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表
****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县党政法律顾问报名信息表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身体状况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职 称 | |||||
籍 贯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研究方向 |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
通信地址 | |||||||
学 习 简 历 | |||||||
工 作 经 历 | |||||||
获奖 或者 处分 | |||||||
近五 年课 题研 究及 发表 情况 | |||||||
主持 或参 与重 大涉 法事 务情 况 | |||||||
承 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 单位 审查 意见 | (盖章) | ||||||
注:表格内容可按实际需要分栏,也可另设附表